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新增抛丸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济宁德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盖 章 )编制日期:2019年1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总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
2、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新增抛丸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济宁德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倪志强 联系人 王振铎通讯地址 济宁高新区接庄街道办事处济宁兴达产业园内联系电话 18266777191 传真 邮编 272000建设地点 济宁高新区接庄街道办事处济宁兴达产业园内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建设性质 新
3、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占地面积(平方米) 1872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2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3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济宁德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济宁高新区接庄街道办事处济宁兴达产业园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8116667062373,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6.664276、北纬35.396785。企业厂区内现有项目为95t/a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 于2018年5月22日取得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批复,2018年10月23日企业自行组织了
4、废水、废气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8年12月7日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的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批复文号为济高新环验2018251 号(批复日期为2018年12月12日)。考虑到部分客户对产品种类及表面除锈的要求,企业拟投资20万元建设新增抛丸机建设项目,本项目新增一台抛丸机,并增加一种产品“切板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 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的规定,属于“二十
5、二、金属制品业672、金属制品加工制造”的“其他(仅切割组装除外)”,不含电镀或喷漆工艺,应编制报告表。受济宁德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详尽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厂址及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接庄街道办事处济宁兴达产业园内,兴达产业园南侧为远兴路,北侧为山博路,东侧为泥沟河,西侧为接贾路。本项目在兴达产业园内东车间的最北一跨。周边交通较便利,厂址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与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
6、分布。(见附图1-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1-2项目周边卫星遥感图)本项目租赁济宁兴达木业有限公司厂房,租赁面积1872m 2,其中钢结构车间面积1848m2,本次新增抛丸机位于车间东南角。目前车间内分办公区、油管加工区、加工成型区、下料切割工序、焊接区、小件下料区、钢板区等区域,固废区和成品区位于车间外部东侧。厂区内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总平面布置符合工业企业布置标准、利于产品及原料运输和符合安全生产的原则。(见附图1-3:项目平面布置图)三、产品方案及规模本项目新增一台抛丸机,对现有产品中的50吨加工件(套、端盖、加强版等)进行抛丸处理,接受外部客户需抛丸处理的机械配件50吨;另外利用车间内设
7、备新增一种产品切板件(挖掘机使用),年产量200吨。产品方案及规模如下:表1-1 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一览表序号 产品名称 主要类别 数量1 加工件(套、端盖、加强版 等) 抛丸处理 50吨/年2 外部订单的机械配件 抛丸处理 50吨/年3 切板件(挖掘机使用) 生产并抛丸处理 200吨/年注:本项目不涉及电镀、喷漆等表面处理工序。四、工程内容1、工程组成3表1-2 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分类 工程名称 布置及规模(m 2) 备注主体工程现有租赁生产车间钢结构厂房,面积1848m 2,内部布置办公区、油管加工区、加工成型区、下料切割工序、焊接区、小件下料区、钢板区等区域,布置数控切割机、锯床、钻床、
8、铣床各2台,折弯机、液压机、数控车床、铣边机各1台,二保焊机15台,车床5台本次新增一台抛丸机钢板区 车间内布置,东西14m、南北8m ,面积112m 2 依托现有固废区 车间东部,面积30m 2 依托现有储运工程库区 存放成品,面积100m 2 依托现有办公区 车间西南角,面积30m 2 依托现有供水系统 接庄街道办事处供水管网供给 本次不新增 用水排水系统项目租赁的厂区已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济宁银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庄污水处理厂)处理本次不新增排水公用工程供电系统 市政供电线路接入,利用租赁厂区现有变压器 依托现有废水 本次无新增废水排放 -废气 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
9、焊接烟尘一起经1 5m排气筒排放 依托现有排 气筒噪声 隔声、减震等措施 -环保工程固废 固体废物实现分类收集,一般固废暂存在固废区 依托现有固 废区2、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新增设备及依托设备情况见下表:表1-3 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1 辊道通过式抛丸清理机 QH6920-06 1台 新增2 二保焊机 350A 15台 依托现有备注:禁止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 2013年修正)中规定的以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规定的淘汰、限制类设备。五、主要原料及辅助材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表1-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
10、表4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用量 规格1 型材 200t/a 供货厂家根据企业需求,进厂前已进行下料 、折弯等工序处理好2 焊丝 3t/a 新增用量3 钢丸 1.5t/a 抛丸机使用4 混合气 50瓶/a 40L/瓶,焊接使用六、公用工程1、给排水给水:本项目用水由租赁厂区内现有供水管网提供,其水质、水压、水量均能满足本项目生活、生产用水需求。生活用水:本次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用水。生产用水:本项目生产工艺中无用水需求。排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内的雨水管网,排出厂外。本项目无新增污水排放。2、用电本项目用电由租赁厂区现有变压器室供电线路接入供给,可以满足本项目用电需求。3、供
11、热本项目生产使用电能,厂区内不建锅炉等燃煤、燃气设施。七、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或限制类”,应属允许建设项目, 不 违 反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接庄街道办事处济宁兴达产业园内,兴达产业园南侧为远兴路,北侧为山博路,东侧为泥沟河,西侧为接贾路。本项目在兴达产业园内东车间的最北一跨。根据济宁高新区总体规划图(2016-2030年),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高新区总体规划。并且根据高新区接庄街道关于本项目用地证明可知,本项
12、目符合当地规划。(附图1-4:济宁高新区总体规划图,街道证明见附件)53、建设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租赁厂房,无新征用地,亦不占基本农田用地,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租赁合同详见附件)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项目厂房中心坐标:东经116.664276、北纬35.396785,距离本项目较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任城区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以及蓼沟河、泗河南段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距离任
13、城区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最近1720m ,距离蓼沟河、泗河南段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为2410m 。项目不在上述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要求。(详见附图1-5:蓼沟河、泗河南段以东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附图1-6:任城区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该项目运营时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废气、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固废等,但企业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不会降低周围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原辅材料用
14、量主要为钢材,就近购入,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生产工艺较为简单,污染物产生量较少,且企业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在其负面清单内。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5、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见表1-5。表1-5 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情况序号 具体要求 本工程情况 符合性6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
15、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项目区周边最近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任城区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直线距离约1720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
16、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已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符合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所在地资源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符合4环境准入负面
17、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所列项目符合6、本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符合性分析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 (环水体2017142号),拟建项目所在济宁市属于重点流域中的淮河流域。本项目与该规划的符合情况见表1-6。表1-6 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
18、符合性分析要求 符合性(一)促进产业转型发展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控制单元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江苏太湖流域停止审批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的新建工业项目,沿江地区严格限制新建高污染化工项目,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提高贵州乌江、清水江流域新建磷化工项目磷石膏综合本项目无表面处理工序,不在以上禁止新建项7利用率;福建闽江水口电站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制革项目,严控新建、扩建植物制浆、印染项目,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闸以上、西溪桥闸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工业项目。目之列。优化空间布局。新建企业原则上均应建
19、在工业集聚区。推进企业向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工业集聚区集中,并实施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七大重点流域干流及一级支流沿岸,切实开展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空间分布优化,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主要分布区域新建、改建、扩建该行业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有序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强化承接产业转移区域的环境监管。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
20、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强化水环境承载能力约束作用。建立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统筹衔接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现状水质劣于类的优先控制单元全部实施行业内新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黄河流域湟水河、渭河、汾河等重要支流要控制造纸、煤炭和石油开采、氮肥化工、煤化工及金属冶炼等行业发展速度和经济规模。项目不属于造纸、印染等重污染项目。全面取缔“十小” 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
21、法规要求,以广东省电镀、四川省造纸、河北省制革、山西省炼焦等为重点,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项目为机械加工行业,不属于“十小”企业。(二)提升工业清洁生产水平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以区域性特征行业为重点,鼓励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17 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
22、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技术改造。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加强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监管。2018 年底前,各地完成所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问题。根据区域污染排放特点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实现将所有工业污染源纳入在线监控范围,及时发现超标排放行为。深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加强日常环境执法工作。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三)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明确落实整改的措施、责任和时限;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停业、关闭;对城市建成区内污染超标企业实施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无废水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