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工程机械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济宁市五创机械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9 年 1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 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 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
2、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 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工程机械配件项目建设单位 济宁市五创机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赵春喜 联系人 赵玲玉通讯地址 济宁市高新区凯旋路 3 号联系电话 15953480902 传 真 - 邮 编 272000建设地点 济宁市高新区凯旋路 3 号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
3、别 及代码 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占地面积(平方米) 4000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14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8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3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建设背景济宁市五创机械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年加工 2 万件工程机械底盘配件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 年 7 月 29 日取得了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分局关于该项目的审批意见,2018 年 12 月通过了环保验收。济宁市五创机械有限公司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拟投资 140 万元建设工程机械配件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
4、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682 号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的规定,本项目只进行机加工及组装,没有喷漆工序,属于“二十二、金属制品业 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中的其他类(仅切割组装的除外) ,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济宁市五创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公司对项目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二、项目厂址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凯
5、旋路 3 号杨桥工业园内,该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交通、通讯等条件便捷,所需各种原材料及水、电等资源供应充足,是项目建设的理想地段。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敏感点分布图)三、项目平面布置项目生产车间地形呈长方形,该地占地面积 4000m2,位于整个厂区的南侧。根据产品的工艺、运输、消防的要求,结合车间布置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建筑物、运输、管线进行布置,能配备较为完善的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具体情况见附图 3: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项目组成见表 1-1。表 1-1 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 规模 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轴零件加工区)面积 4000m2 布置
6、车床、淬火炉、铣床等设备辅助工程 办公室 面积 200m2 员工办公区,依托原有项目供水 市政供水 项目年用水量 180m3供电 市政供电由附近电网接入 年用电量约 13.5 万 kWh/a /公用工程排水 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送济宁银河水务有限公司(原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危废库 面积 30m2 在车间内独立空间,储存危险废 物成品库 面积 360m2 厂区北侧,储存成品, 依托原有项目储运工程原辅材料库 面积 990m2根据综合车间内各类设备的布置情况,就近设置多个原料仓库,依托原有项目废气 机加工产生的少量粉尘可无组织排放。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送济宁银河水务有限公司
7、(原济宁高 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环保工程固废 危废仓库内暂存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每 日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固废外售处理四、规模及产品方案项目主要产品为轴与涨紧油缸。其具体规模详见表 1-1。3表 1-2 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年产量1 轴 - 72000件2 涨紧油缸 - 20000件3 合计 92000件五、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如下:表 1-3 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 备注1 双工位淬火机床 2 - 新增2 台车式回火炉 3 90KW 新增3 金属带锯床 2 GZK4232 新增4 GKPS 高频淬火机 1 - 新增5 井式回火炉 2
8、 R1-120-6 新增6 外圆磨床 2 M1332B 新增7 高速外圆磨床 1 MS1320E 新增8 立式加工中心 2 VMC850 新增9 铣打机床 1 - 新增10 数控车身铣床 2 XK5042 新增备注:禁止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 中规定的以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 中规定的淘汰、限制类设备。六、主要原材料项目所用原辅材料用量如下。表 1-4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序 号 名称 单位 消耗量1 圆钢 t/a 10002 切削液 t/a 2七、公用工程1、给排水给水: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能够满足生产和生活
9、用水。项目职工人数为 20 人,职工生活用水按 30L/人d,生活用水量为 0.6m3/d,年工作300 天,生活用水年用量为 180m3。项目无生产用水。4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生活污水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为 0.48m3/d、144m 3/a。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 济宁银河水务有限公司(原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如下:图 1-1 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m 3/d2、用电项目用电主要为设备用电,由柳行街道办事处供电线路接入,可以满足项目用电需要。3、供热本项目供热采用电炉加热,厂区内不新建锅炉等燃煤设施。八、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
10、析1、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机械加工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本项目产品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项目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凯旋路 3 号,交通运输较为方便,与外部市场联系十分顺畅。建设区周围无历史文物、名胜古迹以及珍贵动植物等重要保护目标,无放射性污染及严重的有害气体污染。该区域为工业用地,满足济宁高新区土地规划。 (见附图 4 高新区规划图)3、建设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凯旋路 3
11、号杨桥工业园内,不新占用土地,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4、相关政策及法规的符合性分析新鲜水 生活用水0.6 0.48损耗 0.12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5“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符合性: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 登记表信息,济宁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廖沟河、泗河南段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8-B4-16)与泗河兖州段以东水源涵养、生态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 (JN-B1-02) 。项目厂房中心坐标:东
12、经 116.676、北纬 35.436,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 登记表信息,项目不在“蓼沟河、泗河南段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16) ” 范围内,也不在“泗河兖州段以东水源涵养、生态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 (JN-B1-02)的范围内,符合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的规划。 (项目地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详见附图 5、附图 6)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该项目运营时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废气、生活污水、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固废等,但企业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13、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该项目不会降低周围环境质量。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项目运营过程中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用量较少,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凯旋路 3 号,项目生产工艺较为简单,污染物产生量较少,且企业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在其负面清单内。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的要求。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符合性表 1-5 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序号 工作方案规定 本项目情况 结论1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
14、、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属于“2+26”城市 符合2 10 月底前完成违法 “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相关地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 符合6方各级政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 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污” 企业整改到位。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经治理
15、后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小散乱污”企业。3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 “2+26”城市要率先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重点行业治污升级改造,6 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0 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各地结合污染排放特征和地方排放标准实施要求,在全国率先开展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率先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全面加强低效大气治污设施和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纳入环保重点监管范围,督促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从严处罚违法排污行为。本项目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严禁违法排污行为。符合综
16、上,本项目建设符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符合性表 1-6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符合性情况序号 项目 符合性1经过 3 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 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为重点区域范围。建设项目在山东济宁重点控制区。2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
17、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建设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项目。3全面开展“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本项目建设单位不属于 “散乱污”企业。综上所述,建设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项目,不属于 “散乱污” 企业。符合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的建设要求。环发201277 号文符合性本项目为机械加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
18、201277 号)的规定,对本新建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7等做出评价。本建设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其建设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 号)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5、拟建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项目厂址位于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一般保护区域内,排放水需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5992006)一般保护区域排放标准及修改单的同时需满足地方政府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送济宁银河水务有限公司(原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九、技术指标及其它本项目定员 20 人,年工作日
19、 300 天,实行 8 小时工作制。项目总投资:140 万元。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拟建于济宁市高新区凯旋路 3 号,原有项目情况如下:济宁市五创机械有限公司投资 300 万在济宁高新区凯旋路杨桥工业园内建设了年加工 2 万件工程机械底盘配件项目,主要生产挖掘机、推土机底盘件。于 2015 年 7 月委托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年加工 2 万件工程机械底盘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 年 7 月 29 日取得了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分局关于该项目的审批意见(见附件) 。2018 年 12 月通过了环保验收(见附件) 。一、现有项目概况原有项目总投资 300
20、 万元,占地面积 8000m2,职工总数为 50 人,八小时工作制。目前主要生产挖掘机、推土机底盘件 2 万件/年。二、生产工艺切割下料 机械加工 热处理 焊接抛丸装配浸漆原料 清洗烘干清洗废水成品烘干废气8图 1-2 生产工艺三、设备一览表表 1-7 现有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1 200T 压力机 - 12 台车炉 RT-90-2 23 50 数控车床 CTK6150 44 80 数控车床 CKJ6180 45 50 摇臂钻 Z3050 26 龙门加工中心 CMC1613 17 清洗机 - 38 立式车床 FVT-450 29 焊接机床 NZC3-500H 610 立式车床
21、 VCK700 211 箱式电阻炉 RX105-9 110KW 212 中频淬火设备 Q350-1 350KW 213 120 数控车 CKC1120C 114 加工中心 XH7145A 115 铣床 X5042A 116 装配线 117 数控立车 CK515A 118 抛丸机 Q376 1四、厂区现有污染情况如下:根据原有项目的环保验收检测报告可知:1、废气:抛丸产生的粉尘:项目抛丸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其成分与原料碳钢一致,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抛丸工序排气筒颗粒物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 8.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 0.015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浸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完成浸漆的工件通过吊钩和轨道移动至烘干室,在烘干室内停留完成烘干,烘干废气与浸漆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 15 米排气筒排放。浸漆、烘干工序排气筒非甲烷总烃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 6.04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 0.019kg/h,二甲苯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 2.9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