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实务选择题考点总结2A建筑工程施工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要求一、建筑构造1、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1至3为低层,4至6为多层,7至9层为中高层,10层及10层以上为高层住宅。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OO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2、建筑构造的影响因素:荷载、环境、技术、建筑标准3、实行高度控制区的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非高度控制区的,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内: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通信设施和空调冷却塔。4、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高度不应低于2m。临空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m。住宅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