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尔怡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件模具电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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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无锡华尔怡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加工 3 万件模具电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无锡华尔怡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 年 1 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制项目名称: 无锡华尔怡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加工 3 万件模具电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无锡华尔怡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适用的评价范围: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法定代表人: 主持编制机构: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周新东路 123 号电话:0510-81835628、81835629传真:0510-81835613E-mail:无锡华尔怡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加工 3 万件模具电极建设项目无锡

2、华尔怡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加工 3 万件模具电极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人员名单表姓名 职(执)业资格证 书编号 登记(注册证)编 号 专业类别 本人签名编制主持人 邱雁辉 0009693 B190202203 冶金机电序号 姓名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登记(注册证)编号 编制内容 本人签名主要编制人员情况1 邱雁辉 0009693 B190202203 全本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无锡华尔怡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加工 3 万件模具电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无锡华尔怡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陈俊明 联系人 陈俊明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新风路 60 号联系电话 13921169869 传真

3、- 邮政编码 214000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新风路 60 号立项审批部门 / 备案号 2018-320214-33-03-502669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 代码 C3329 其他金属工具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 180(租赁) 绿化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1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5%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入使用日期 2019.4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备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 1-1;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 1-2;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1-3。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4、水(吨/年) 280.2 航空煤油(吨/年) 电(千瓦时/年) 2 万 天然气(立方米/年) 燃煤(吨/年) 蒸汽(吨年) 能源总消耗(折算标准煤) 其他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水去向本项目运行后无生产废水产生,仅产生少量生活污水,接管梅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至梅花港。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本项目不涉及。2表 1-1 原辅材料消耗序号 名称 重要组分、规格、指标 年耗量(/a ) 包装方式 运输方式 来源1 紫铜(铜板、铜棒) 3t / 汽运 外购2 机床切削液 600L 510kg 桶装 汽运 外购3 机床液压油 600L 510kg 桶装 汽运 外购表

5、1-2 主要原辅料、中间产品、产品理化特性、毒性毒理名称、分子式 理化特性 燃烧爆炸性 毒性毒理机床切削液 均匀透明液体。 pH9-9.6。 可燃 无毒机床液压油黄色透明液体,正常情况下物料稳定,油雾受压可能会形成易燃性混合物,闪点204,毒性(老鼠)LD 502000mg/kg极低毒性。可燃 低毒表 1-3 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1 数控车 T36P 12 数控车 CZG46D 33 单主轴走心机 CK0625 14 双主轴走心机 15 雕铣机 66 滑片式空压机 BR-X0 17 冷干机 ED-10HP 18 投影仪 19 激光打标机 110 滚丝机

6、 111 台钻 112 攻丝机 13工程内容及规模:无锡华尔怡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租用无锡春光镀膜有限公司厂房 180m2 进行生产,该厂房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风路 60 号;并投资 100 万元,购进设备进行模具电极的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可达到生产规模:年产模具电极 3 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二十二、金属制品业” ,因此无锡华尔怡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无锡华尔怡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加工 3 万件模具电极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经过现场踏勘,并对现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

7、了环境影响报告表。1.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建设地点及投资总额建 设 项 目 名 称 : 无 锡 华 尔 怡 精 密 模 具 有 限 公 司 年 加 工 3 万 件 模 具 电 极 建 设 项 目 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风路 60 号建设单位:无 锡 华 尔 怡 精 密 模 具 有 限 公 司投资总额: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 万元2.主体工程、产品方案本项目年产模具电极 3 万件。本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 1-4,贮运、公用及环保工程见表 1-5:表 1-4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工程名称 产品名称及规格 年设计能力 年运行数生产车间 模具电极 3 万件 8h

8、/d300d/a=2400h/a3.贮运、公用及环保工程本项目贮运、公用、及环保工程情况见表 1-5。表 1-5 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成品堆置场 1.5m2 堆放成品贮运工程原料堆场 9.6m2 位于车间内公用 给水系统 280.2t/a 依托租赁方给水项目管网4排水系统 229.5 t/a 依托租赁方排水管网供气 / 本项目不使用天然气供汽 / 本项目不使用蒸汽供电系统 2 万度/a 依托租赁方供电系统空调系统 / 整个车间设立空调系统,多联机组绿化面积 / 依托租赁方冷却系统 / /浴室 / 本项目不涉及工程办公生活 食堂 / 本项目不涉及废气处理 活性炭吸附装置

9、 1 套 -废水处理 化粪池 依托租赁方 依托租赁方危险固废面积 5m2 位于生产车间内固废堆场一般固废面积 1m2 位于生产车间内环保工程噪声处理 隔声、减震 厂界噪声达标4.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无 锡 华 尔 怡 精 密 模 具 有 限 公 司 年 加 工 3 万 件 模 具 电 极 建 设 项 目 , 主要产品为模具电极,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订) (国家发改委201321 号令, 2013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中规定的鼓励类、

10、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 中鼓励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 年本) 中鼓励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 年本) 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5.地理位置(选址)及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风路 60 号,租用无锡春光镀膜有限公司进行生产。厂区东侧为无锡东洋美峰橡胶有限公司;西侧为群兴工业园;南侧为江苏佳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锡山大道。本项目 500 米没无敏感点,距离

11、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四季公寓位于本项目西侧 900m 处。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周围 500m 范围环境现状见附图 2“项目周边 500m 环境示意图 ”。(1)土地利用规划5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风路 60 号,属于梅村街道范围,地块属于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2)与太湖三级保护区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江苏省太湖污染防治条例 (2018 年修订)将太湖流域划分为三级保护区,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 (苏政发2012221 号)具体明确了无锡太湖一、二级保护区涉及行政镇、村名称,本项目位于三级保护区。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

12、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中的相关要求:第四十三条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

13、、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类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梅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与江苏省太湖污染防治条例中关于太湖三级保护区的环境保护要求相符。(3)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符性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列中“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亦不属于该条例中“ 第三十条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2000 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

14、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 1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6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的项目,故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列文件的要求。6与“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2013 年 8 月) ,项目周边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 “惠山国家森林

15、公园 ”,距离约 12.7km,不在其管控范围之内;根据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苏政发201874 号) ,本项目不涉及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综上,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及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区,根据无锡市环境质量公报(2017 年度) ,2017 年度,无锡市区基本污染物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臭氧、细颗粒物等基本污染物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表 1 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属于不达标区。根据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分析内容,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5 年可实现全

16、面达标;建设项目周边主要水体为梅花港,梅村水处理厂下游监测断面 COD、SS 、氨氮、总磷、总氮、pH 监测值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 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要求。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模具电极生产项目,物耗能耗低,不会突破环境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水源来自市政管网;本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系统供电,能满足本项目的供电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梅村

17、街道内,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无锡市新区梅村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本项目不属于跟踪报告中负面清单所列出的企业,具7体情况如下表所示。表 1-6 梅村街道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负面清单一览表序号 具体要求 相符性分析1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禁止引进纯电镀加工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行业。2 禁止引进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两高一资” )项目 本项目仅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两高一资”)项目。3 禁止含医药、农药

18、等化工中间体合成生产的化工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医药、农药等化工中间体合成生产的化工项目。4 禁止建设增加铅、汞、铬、镉、砷五类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本项目无重金属排放。5禁止新增化工企业项目(除化工重点监测点和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及油品质量升级、结构调整以外的改扩建项目) ;现有化工企业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产能规模、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节能环保设施改造和智能化提升改造,现有化工企业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 号)要求进行整治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6禁止新建、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

19、染燃料或者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本项目不使用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或者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7禁止引进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版) (2013 年修正)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2013 年修正)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 中的限制和禁止类项目、 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 中的禁止和淘汰类项目、 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 年本) 中的禁止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版) (2013 年修正)中的限制和淘汰

20、类项目、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2013 年修正)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 中的限制和禁止类项目、 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 中的禁止和淘汰类项目、 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 年本) 中的禁止类项目。8 禁止引进不符合梅村工业集中区规划产业定位、不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梅村街道工业集中区原规划主要以一、二类工业为发展主体,本项目为机械加工行业符合要求,且本项目产生废气量较少,可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9 禁止引进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 本项目仅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排放,无生产废水排放

21、。10 禁止引进国家、江苏省、无锡市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江苏省、无锡市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项目。11 禁止引进 VOCs 收集及去除效率达不到 90%要求的企业本项目使用切削液有少量挥发性气体产生,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有机废气。集气罩捕集效率以及废气装置去除效率均可达到90%。综上,本项目不属于梅村街道负面清单所列出的产业,且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 年本) 中鼓励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未被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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