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信业 “营改增 ”政策培训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张新 2014年 5月 23日2主要内容一、 “营改增 ”的意义二、 “营改增 ”的推进过程三、主要政策内容四、注意事项3一、 “营改增 ”的意义4“营改增 ”的意义从两个角度看 税制完善 促进经济发展5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比较 增值税重要特点 -消除重复征税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售额 *税率 -当期进项税额营业税:应纳税额 =营业额 *税率“营改增 ”的意义6 增值税 的类型1、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2、收入型增值税: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折旧3、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当
2、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7二、 “营改增 ”的推进过程8“营改增 ”试点推进过程 (一) 2012年起部分省市试点 “1+6”行业: 1个大行业: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不含铁路运输) 6个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2012年按地区分步实施 “1+6”行业试点 1月 1日,上海市 9月 1日,北京市 10月 1日,江苏省、安徽省 11月 1日,福建省、厦门市、广东省、深圳市 12月 1日,天津市、浙江省、宁波市、湖北省 -财税 2011 111号9“营改增 ”试点推进过程 (二) 2013年 8月 1日起, “1+7”行业(增加了广播影视服务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财税 201337号 (三) 2014年 1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 -财税 2013 106号。10“营改增 ”试点推进过程 (四) 2014年 6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信业营改增试点。 -财税 2014 43号 另: 保留 -财税 2013 106号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第 26号公告 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