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讲义纲要真题分析(第1课时)第一编 法学导论(第2课时)第一章法学的研究对象与体系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1、法学的概念:法律科学,是专门以法律现实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法律意识、法律关系、法律行为等都是法律现象,都是法学的研究对象。2、其研究对象:一切法律现象的总和。即法律现实。(动态和静态)第二节 法学的体系与分科一、法学体系法学体系是指法学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共6大类:理论法学;法律史学;国内部门法学;外国法学;国际法学;边缘学科。二、关于法理学1、概念:简言之,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2、研究对象:法和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3、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专门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在整个法学体系中,法理学是一门基础理论学科或者说是一门导论、绪言性的学科。第二编 法的本体(第34课时)第二章 法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