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二场医院岗位分级聘用实施方案为做好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据农十三师人事局关于贯彻(新疆生产建设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师人发200841号)、关于转发(新疆生产建设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师党办发2008号)和农十三师编委关于团场卫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定工作通知(师编发200710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应红星二场医院各类人才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我院医疗事业健康、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聘用范围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含2006年7月1日参加工资套改现已退休的事业编制人员)适用本实施办法。非红星二场医院正式在册事业编制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等不参加此次岗位分级聘用。三、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事的原则;(二)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