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要求(试行)一、区(市、县)教育局局长(分管局长)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要求1完善教育管理制度 建立教育教学工作领导责任制。 实行局长(分管局长)督办和包片制,每学期至少到分管片区三分之二学校进行视导,工作有记录有效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育管理制度(如:责任追究制、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督导检查制度、表彰奖励制度等),加强中小学校管理。2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对区域内学校进行布局调整,加强学校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努力使校际间教育教学质量无明显差距,推进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均衡优质发展。3建立健全教研网络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区(市、县)、片区、学校三级教研网络。充分运用教育信息化手段(如:贵阳市两基管理系统平台、贵阳市教育信息网、贵阳市教科研网等),促进教育信息现代化管理。建立对薄弱学校、民办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的帮扶机制,通过送课助教、结对帮扶、联片教研等方式,推动本地教研工作全面发展。4确保教育经费投入 负责本地区教育教学经费的投入,确保教师培训、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教研网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