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前 言乡村旅游是以各种类型的乡村为背景、以乡村田园风光、乡村生活和乡村文化为旅游吸引物,以农业和农村特色资源为基础开发旅游产品,吸引游客前来观光游览、休闲度假、考察学习、参与体验的旅游活动。乡村旅游具有乡村性、文化性、生态性和体验性的特点,“乡村观光生态休闲文化体验”是乡村旅游的精髓。本规划的范围限在苏州乡村地区。指苏州城市市区和所辖吴江、昆山、常熟、太仓、张家港五个县(市)城区以外的广大区域。本规划依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快农村旅游发展的意见、苏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苏州市十一五旅游规划编制,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具体分近、中、远三期。规划在分析苏州市乡村旅游发展现状、资源与市场的基础上,明确苏州市乡村旅游发展的定位、目标、发展战略与发展思路;确定乡村旅游发展的形象定位和空间布局;制定乡村旅游发展的市场营销和具体措施,是苏州市乡村旅游开发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第一章 苏州市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分析一、苏州市乡村旅游发展的成就与作用截至到2007年底,苏州市已经拥有22家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