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作业安全协议4篇第一篇:装卸作业安全协议 甲方: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淮安市金龙运输有限公司淮阴分公司 为了进一步贯彻降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降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码头装卸的顺利举行,经甲、乙双方仔细磋商,达成共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与义务: 1、贯彻降实国家、省、市港口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治理规定。 2、告知乙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处理货物装卸作业和其他港区作业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 2、甲方有权委派相关人员在工作区域举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甲方不定期检查乙方工作现场,对乙方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生产规定的行为,甲方根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举行经济处罚。 5、乙方在工作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举行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