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医学媒介生物监测规定为防止有流行病学意义的医学媒介生物传入、传出,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卫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管理(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对国境口岸地区定期实施医学媒介生物本底调查和对国境口岸地区及出入境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等实施医学媒介生物动态监测的管理工作。(二)总局组织有关专家负责对全国各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防制措施,并对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医学媒介生物监测工作进行考核。(三)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直属局)及所辖的国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本底调查和动态监测工作的实施、资料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二、本底调查(一)各直属局组织所辖的国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开展医学媒介生物本底调查工作,每四年为一周期,主要对象为鼠、蚤、蚊、蝇、蜱、螨、蠓、蜚蠊。每个种类的调查必须定点、定时连续做(遇特殊天气可顺延),必须持续一个调查年度。根据所在口岸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