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德育工作人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为了打造出一支团结协作、依法执教、育人为本的德育团队,学校决定对政教处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年级组长、班主任、值日教师等德育工作人员实行量化考核机制,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做好各项治理工作,使我们的校园变得安全和谐、洁净漂亮。 一、政教处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政教处全面工作。 2、依据学校工作计划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每学期初制定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学期末撰写德育工作总结。 3、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学校特点,完善校规校纪等治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协助分管校长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派出所干警等至少开展一次法制教育讲座。 5、协助分管校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讲座或安全演练活动。 6、负责家长学校的组织治理工作,制定家长学校的各项治理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家长会。 7、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讲座或专题活动。 8、负责学校关工委日常工作,撰写计划、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