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与校车司机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接送车辆的治理,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幼儿平平安安地入、离园,幼儿园与幼儿接送车辆的驾驶员签定交通安全治理责任书如下: 1、接送车驾驶员必须仔细自觉地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 2、驾驶员应当遵章驾驶、文明行车,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严格执行各项交通安全治理制度。 3、接送车辆应按规定时限参加年检、年审,保持车容整治,车况良好。 4、驾驶员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违章超车、不开带病车、不违章会车、不违章变道、不违章使用灯光、不乱停靠车辆,确保幼儿的途中安全。 5、驾驶员应按车辆的核载人数乘载幼儿,禁止浮现超载行为。 6、驾驶员应自觉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幼儿园做好各项各类工作。 7、接送幼儿时,应及时清点好幼儿人数,不得浮现遗漏或丢失等现象,确保幼儿万无一失。 8、来园接送幼儿时,应按幼儿园指定的位置停靠车辆,不得停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