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登记表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备注1(一)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科技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规划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应急管理部门、直属单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分级原则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依法指导、协调、监督县级有关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工作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九项,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2(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