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管理细则 为加强会计信息体系管理,保证会计业务处理的系统性、及时性、依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会计业务核算流程,特制定本会计电算化管理细则。第一章 组织管理第一条 由财务中心总体负责集团各成员企业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包括制定集团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单位开展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第二条 人员分工及职责: 在会计电算化条件下,设立系统管理员、账套主管、审核或复核员、业务操作员(制单),并按会计核算岗位分工。(一)财务经理(账套主管)职责:负责协调会计电算信息系统的总体运行及电算审查工作。 1、负责会计电算化岗位的设定和分配,确定各岗位职责。 2、组织本单位会计电算化的正确实施,对数据安全负总责。 3、结合需求,组织电算化工作向深度、广度的应用。4、负责定期审查机内数据与书面资料(凭证、帐簿、报表等)的一致性。 5、监督、检查系统历史数据保存方式的安全性、合法性,防止对已存档数据的非法修改。(二)系统管理员:负责本集团公司和成员企业的电算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工作,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