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的投退管理规定QD-GD-AS-03-09第一条 总则(一)为规范黔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程序,明确保护、联锁和报警定值的审批程序,加强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的管理,使保护装置在关键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时及时准确的动作或报警,确保发电机组和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包含各级人员职责、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投退程序以及操作规定和关键设备程序等内容。(三)本规定参照火力发电厂热控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国电安运1998483号、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 5871996等电力行业和本公司实际制定。第二条 职责(一)申请单填写人员1、负责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退申请单。2、负责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措施。3、热控人员负责执行热控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4、负责提醒运行人员注意,该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时的应注意事项,提醒该保护应及时投入。(二)生产技术部专业主管1、负责审核保护、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