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 理 学参考教材 1、张文显主编: 法理学 (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 2、舒国滢主编: 法理学阶梯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3、 美 博登海默: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4、 德 伯恩 魏德士: 法理学 ,丁晓春、吴越译,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导论:法学与法理学 第一节第一节 法学概述(什么是法学?)法学概述(什么是法学?) 第二节第二节 法理学概述(什么是法理学?)法理学概述(什么是法理学?) 第三节第三节 法理学的历史法理学的历史 第四节第四节 法理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的研究方法第一节 法学
2、概述 一、法学的名称和含义一、法学的名称和含义 二、法学的概念和性质二、法学的概念和性质 三、法学的研究对象三、法学的研究对象一、法学的名称和含义 (一)西方(一)西方 1、拉丁文( jurisprudentia) :法律的知识 /法律的技术 由 ius(正义、权利、法律)和 providere(先见、知识、聪明)两词合成:关于法律的知识或者关于正义的知识。( jurisprudence) 2、 19世纪( science of law; legal science) :法律科学 (二)中国(二)中国 1、先秦: “ 刑名之学 ” /“ 刑名法术之学 ” 2、汉以后: “ 律学 ” /“ 刑名
3、律学 ” 3、近现代: “ 法学 ” /“ 法律科学 ”二、法学的概念和性质 (一)概念(一)概念 法学,是研究 法 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 知识体系 ,是以特定的概念、原理来探求法律问题之答案的学问。 (二)性质(二)性质 1、法学的研究总是指向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的。 2、法学是职业性知识体系。 3、法学研究的是一种 “ 价值性事实 ” 。 4、法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三、法学的研究对象 (一)西方(一)西方 1、应然法(法的理想和价值) 自然法学 2、实 在 法(纸面上的法:国家制定法) 分析实证法学 3、实然法(行动中的法:社会法律事实) 社会学法学 (二)中国(二)中国 1
4、、既要历时性研究,又要共时性研究。 2、既要研究法律规范的内在逻辑,又要研究法的价值。 3、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又要研究法的外在方面。第二节 法理学概述 一、法理学的名称和含义一、法理学的名称和含义 二、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二、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三、法理学的功能三、法理学的功能一、法理学的名称和含义 (一)西方(一)西方 ( jurisprudence) 1、广义法理学:法学 /法律科学( jurisprudentia) 2、狭义法理学:法理学 /法律哲学(法学的分支学科) (二)中国(二)中国 1、 1881年:日本学者提出,后传入我国 2、 1949年以前:法学通论、法学概论、法
5、学大纲 3、 1952年: 国家和法权理论 4、 20世纪 70年代末:国家与法的理论 5、 1981年:法学基础理论 6、 20世纪 90年代:法理学二、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一)研究对象(一)研究对象 法理学研究的是法或法律现象的 一般性问题 。 1、法理学中的许多问题是跨越时间和民族的界限的。 2、法理学同时也关注具体的法律问题或事件。 3、法理学研究总是立足于本国法的历史和现实。 (二)研究范围(二)研究范围 1、法的本体论问题:法是什么 ? 2、法的历史论问题:法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 3、法的运行论问题:法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运行的? 4、法的关系论问题: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如何? 5、法的价值论问题:法应当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