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理学 授课讲义 第一编 导论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法学及其体系一、法学的概念 所谓法学,就是研究法律现象的知识体系,是以特定的概念、原理来探求法律问题之答案的学问。也可以说,法学是一门实践知识,实践学问,即通过 “实践之思 ”获取的知识。按照古老的知识分类, “实践知识 ”(拉丁文译作 prudentia),包括宗教知识、伦理知识、政治知识、法律知识等等。二、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作用与地位 (一)法学体系 1理论法学。 2法律史学。 3国内应用法学。 4外国法学和比较法学。 5国际法学。 6法学的交叉学科 .包括法医学、刑事侦查学、司法鉴定学、犯罪心理学、证据学、法律统计学、法律精神病学
2、等。 三、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1、法学与哲学 2、法学与政治学 3、法学与经济学 4、法学与社会学 5、法学与历史学第二节 法理学的对象 ( 1) 实在法。法理学要研究实在法,但是不能限于实在法。 ( 2) 法律的理论问题。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个理论学科,是通过对法律的理论问题的研究切入法律的。 ( 3) 法律学说。法律学说是法律问题研究成果的积累,所以,也是法理学所要研究的法律问题的重要来源,可以作为衡量法理学成果的重要标准。 ( 4)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问题。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本身也是复杂多样的,并非所有的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都具有法律意义或 “法律制度的关联性 ”。 ( 5)法律
3、制度与社会现实相互如何对应问题。 张某与李某是某大学同班同学且为好友。一日李某主动请张某星期天到电影院看电影。到了星期天,张某首先乘车至电影院门口等候李某。但李某突然改变主意,直到电影散场也没有来电影院。张某为此愤愤不平,提出与李某 “断交 ”。 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本身也是复杂多样的,并非所有的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都具有法律意义或 “法律制度的关联性 ”。在这个生活事例中,尽管李某由于疏忽而存在 “背信弃义 ”的行为,但该生活关系本身显然不具有 “法律制度的关联性 ”,没有法律意义。 第三节 法理学的意义第四节 法理学的研究方法 1、马克思的哲学的方法 2、一般的科学方法 3、具体的科学
4、方法 4、法学特有的专门的研究方法第二章 法的性质第一节 法的定义 一、研究法理学概念的重要性 其一,我们必须注意,法是利益关涉的,它对于人们的行为、利益等可能产生影响,因为它会引起有关权利、义务、责任的分配。如(投机倒把罪) 其二,对于行为的约束与限制,并不只有法能够引发后果。 其三,即使我们给出了一个法的定义,但是这个定义在面对着 “国际法 ”与 “习惯法 ”时,可能缺乏充分的解释力度。由此可以发现,法的概念影响到具有强制力效果之行为准则的范围,牵涉到法与其他社会规范(尤其是道德)之间的关系与界限,牵涉到国际法与习惯法到底是否属于法的问题。二、法和法律的词义 (一)中西语言中的法和法律 1.中国:法等于律 法是公平、正直的意思 2.西方:有三层意思: 第一,法律秩序;规范法 第二,符合秩序的行为:客体法 第三,从法律秩序中获得的权力;权利法 (二)现代法学用语中的 “法 ”与法律 1.法 :意味着保障正义、权利的良法 2.法律:国家制定的规则 (三)法的应然和实然 1.法的应然:法的理想状态 2.法的实然:法的实际状态 3.二者之间的关系:前者检验后者是后者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