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理学主 编 朱景文副主编 张志铭 朱力宇 范 愉撰稿人 (以撰写章节先后为序)朱景文 杨晓青 张志铭 朱力宇张曙光 冯玉军 叶传星 范 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五篇 法的创制 第十六章 法的制定 关键术语法的制定 法的形成 立法制度 立法主体 立法体制 立法程序 立法技术立法的指导思想 立法的原则第一节 法的制定与法的形成 一、法的制定的概念和特点法的制定,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订、修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即广义的立法活动。1.法的制定是国家的专有活动,是国家机关进行活动的法律形式之一。2.法的制定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3.法的制定是制订、修
2、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二、法的制定的分类1.根据国家机关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和国家行政机关的立法。2.根据国家机关的地位的不同,可分为中央的立法和地方的立法。3.根据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民事立法、经济立法、商事立法、行政立法、刑事立法,等等。4.根据制定和修改的程序的不同,可以分为宪法性法律的立法和普通法律的立法。 三、法的形成及其环节 四、法的制定是法形成的关键性的结尾阶段1.准备阶段2.确立阶段第二节 立法制度 一、立法制度概述立法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义的立法制度包括立法主体、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等内容。 二
3、、立法主体第一,法的制定是国家的专有活动第二,法的制定不是任何国家机关都可以进行的第三,应当注意组成国家机关的个人和国家机关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第四,应当注意参与立法者和立法主体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三、立法体制立法体制是关于法的制定权限即立法权限划分的制度,是一个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权限2.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关的权限3.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权限4.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关的权限 四、立法程序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程序2.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 五、立法技术1.立法技术的概念2.立法技术的分类3.起草规范性文件的立法技术问
4、题第三节 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概述第一,立法的指导思想和立法的原则的关系问题。第二,立法的原则和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的关系问题。第三,立法的原则和各部门法的原则的关系问题。 二、我国立法的指导思想1.关于立法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2.关于立法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3.关于立法与坚持改革开放 三、我国立法的原则1.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2.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原则3.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4.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 5.总结我国经验与借鉴外国经验相结合的原则材料分析题萨维尼认为法既不是理性的产物,也不是人的意志的产物。法同民族语言一样有自己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法律是民族意识的有机产物,是自然而然逐渐形成的。萨维尼指出,在每个民族中,逐渐形成了一些传统和习惯,而通过不断适用这些传统和习惯,它们便逐渐形成了法律规则。简言之,法律起源于习惯,习惯是法律最初的不成熟的表现形式。萨维尼在 论当代立法和法理学的使命 中指出, “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初期,法律如同一个民族所特有的语言、生活方式和素质一样,就具有一种固定的性质。这些现象不是分离地存在着,而是一个民族特有的机能和习性,在本质上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具有我们看到的明显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