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节 公共 安全法学与 行政法学 、 刑法学 、紧急状态法学 的 关系李新超1090801072Overview一、公共安全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二、公共安全法与刑法的关系三、公共安全法与紧急状态法的关系四、综述一、公共安全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公共安全 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行政法 行政法的定义 是 调整 国家行政机关 在实行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 社会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各种社会关系 ,即国家与公民、国家机关内部、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之间、国家与全社会。 行政法 的特点 它的一方总是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法 的表现形式 宪法、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公共安全法公共安全行政法公共安全
2、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公共安全行政法行政法是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 。公共安全机关的组织公共安全机关的行使职权公民或组织在公共安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权力义务公共安全行政责任和救济行政法公共安全行政法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共安全机关其他行政 机关二、公共安全法与刑法的关系公共安全 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 刑 法的定义 (犯罪、刑罚) 是规定 犯罪和刑罚犯罪和刑罚 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 哪些行为 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 何种刑事处罚 的法律。 刑 法的部分任务 (与公共安全法相同)(与公共安全法相同) 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
3、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法 。 保护 公民的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法。 维护 社会秩序法。刑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 5类 43个) 以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 10个) 包括 放火罪; 决水罪 ;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 过失决水罪 ;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罪。 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 ( 10个) 包括 破坏交通工 具罪;破坏 交通设施 罪;破坏 电力设备 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 罪;破坏 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 罪; 过失损坏 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
4、爆设备罪;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 ( 5个 ) 包括 组织、领导、参加 恐怖活动组织罪; 资助 恐怖活动罪; 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以 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 9个 ) 包括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 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销售枪支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非法持有、私藏 枪支、弹药罪; 非法出租、出借 枪支罪; 丢失枪支不报 罪; 非法携带 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5、。 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 ( 9个) 包括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 。刑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 5类 43个)刑法中刑罚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至三十七条规定 第三十二 条 刑罚 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 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 )管制 ; (二 )拘役 ; (三 )有期徒刑 ; (四 )无期徒刑 ; (五 )死刑 。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 )罚金 ; (二 )剥夺政治权利 ; (三 )没收财产。 附加刑 也 可以 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 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 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