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工作的基本职能妇女工作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维护职能。即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这是妇联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第一,深入妇女群众、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关系到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问题,并呼吁或协调有关方面尽快解决;第二,向广大妇女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使妇女学法、知法、懂法,不断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第三,参与有关妇女儿童重大案件的处理,为受害妇女儿童伸张正义,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第四,认真处理和接待来信来访,做好稳定妇女,稳定社会的工作;第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及查禁取缔卖淫嫖娼等专项斗争;第六,做好女工劳动保护。2、参与职能。即代表和组织妇女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管理。妇女参与职能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二是参与对党和政府的民主监督。3、教育职能。即教育引导妇女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妇女履行教育职能,是以全面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为主要内容和奋斗目标的。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