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5、负责乡镇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6、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7、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帐乡监”、“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8、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9、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10、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财政所长岗位职责1、负责财政所的全面工作。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