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编行政处罚本科生期末考题n 案例分析题n 以下是 2007年 10月 30日 法制日报 的一篇报道。阅读该篇报道,请分析报道后所列的问题。n 今年( 2007年,下同)秋收前,河北省成安县一老农张老汉一直发愁,到底能不能收自家地里的玉米。原因是今年 9月 24日以先割倒的方式收玉米时没有县里发的 秸秆放倒证 ,就遭到镇政府 “ 秸秆还田和禁烧 ” 工作人员的打骂。n 原因是县政府( 2007) 18号文件 县政府关于秋季秸秆还田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 规定:确需放倒、撂倒玉米秸秆的农户,需持有成安县秸秆还田和禁烧指挥部统一印制的 秸秆放倒证 。否则,按影响农机统一作业论处,由派出所查后进行行
2、政处罚。n 农民说,我们自古以来就是先割倒秸秆再掰下玉米,如果不放倒,站在玉米地中掰又扎又热又累,现在突然冒出个 “ 放倒证 ” ,没有证就打人。难道县政府还管我们农民是站着掰玉米还是割倒秸秆掰玉米吗?真荒唐!请分析:n ( 1)成安县政府( 2007) 18号文件 县政府关于秋季秸秆还田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 属于什么性质的行政规范?按照法律规定,该规范是否具有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权力?答案n ( 1)成安县政府( 2007) 18号文件 县政府关于秋季秸秆还田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 属于行政规定。n 作为行政规定,其没有权力设定行政许可 和行政处罚。n ( 2)实施 秸秆放倒证 行政许可的
3、成安县秸秆还田和禁烧指挥部是否具有实施行政许可的资格?派出所是否有权对没有 秸秆放倒证 的农民“ 按影响农机统一作业论处 ” 进行行政处罚?答案n ( 2)按照法律规定,实施 秸秆放倒证 行政许可的成安县秸秆还田和禁烧指挥部 不具有实施行政许可的资格 。n 派出所也无权 对没有 秸秆放倒证 的农民 “ 按影响农机统一作业论处 ” 进行行政处罚。n ( 3)若有农民对成安县秸秆还田和禁烧指挥部的行政许可行为不服,或者对派出所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应当分别以谁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n ( 3)若有农民对成安县秸秆还田和禁烧指挥部的行政许可行为不服,应当 以县政府为被告 提起行政诉讼;n 如果对派
4、出所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应当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请继续思考)。n 延伸: 虽然该诉讼的被告应该是该县人民政府,但仍有同学课后提出自己的结论,认为这个指挥部也可以作为被告 。因为她认为,这个指挥部本身成立可以是由于人民政府授权,所以成为了人民政府下设的专属职能部门或者说下设机关,那么这样的话也就构成了行政主体。那这样的问题错在哪里呢 ?n “ 这个指挥部也可以作为被告 ” 的认识是不对的。n 理由在于:这个指挥部本身成立虽是由于县人民政府授权,但县人民政府对其的授权必须要有法律、法规为根据,特别是对这个指挥部的行政许可授权,根据 行政许可法 的相关规定,被授权组织必须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其授权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而此指挥部只是县人民政府的内设机构,并非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从该材料可知,其该县政府对其的授权是以县政府所发的某文件为依据,而该文件的性质仅是行政规定,并非国家认可的法律规范,因此,该指挥部不具有 秸秆放倒证 的实施机关的行政许可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