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复议【 事例情形与问题引导 】n 甲欲在其原属的自家宅基地上建房,遂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房许可,但土地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认为,在原宅基地上建房已不符合新的乡村规划,因而驳回其申请。甲不服,拟申请行政复议。n 那么,甲依法应向哪个机关申请复议?应在什么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并以何种理由和形式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应如何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甲以及原行政机关还有没有其他救济途径和办法?n 这些都是行政复议法中的重要内容。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一、行政复议的概念n 现行法律、法规 : 行政复议法 ( 1999年)及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 2007年)(一)
2、概念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重新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和制度。(二)特征请见习题:习题n 行政复议是下列哪一类型的法律制度?n A.国家机关解决财产争议n B.国家权力机关解决行政争议n C.国家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n D.行政机关解决行政和民事争议二、行政复议的性质与原则n (一)性质n 概括地说 : 是集行政与司法、监督与补救于一体的特殊行为。n 其性质 :行政性;准司法性;监督与补救性习题n 行政复议行为的性质是?n A.司法行为n B.行政裁决行为n C.行政仲裁行为n D.
3、行政司法行为n (二)原则n 1合法、公正、公共、及时、便民原则n 2全面审查原则n 3一级复议原则n 4司法最终原则n 关联法条有: 行政复议法 第 2、 4条n 请见习题:习题n 1.对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是否可以向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再复议?n A.不能申请再复议,因为我国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n B.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n C.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n D.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规章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第二节 行政复议范围n 案情 :重庆某
4、大学职工赖某与校方发生工资职称争议,在赖某多次上访后,重庆市教委发函校方并同意校方的处理意见,同时将该函抄送赖某。赖某不服,以重庆市教委为被申请人,向重庆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重庆市人民政府以要求复议的事项属于教育行政机关或教育机构对教职工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为由,裁定不予受理。n 试问 :( 1)重庆市教委发函校方并同意校方的处理意见,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的申请范围?n ( 2)市政府的复议裁定是否合法?n ( 3)赖某能否对重庆市政府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一、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三大范围: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侵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定(一)可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法 第 6条之规定 11类具体行政行为学习中,请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