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法院执行工作的效能提高梁明晔执行作为法院工作的终端环节,是维护法律尊严、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关口,同时也是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多年来,“执行难”已然成为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瓶颈”。唐代诗人李白曾道:“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这指的是入川路途崎岖,困难重重。而针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笔者也不得不感慨:“执行难,难于上青天。”执行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能否全面履行宪法赋予的审判职责和当事人权利的真正实现,关系到能否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法制的统一。如果执行工作做得不好,胜诉当事人的权利无法得到实现,这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削弱了人民法院定纷止争的功能,还会损害国家法律的权威,降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甚至动摇国家法治的根基。因此,如何加强法院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工作的效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非常值得我们进行深入思考。笔者认为,要切实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效能,关键在于“念好”、落实好下面这六句“三字经”。第一,观念新。要做好执行工作,必须先更新观念。观念更新才能行为更新,行为更新才能与时俱进,与时俱进才能根据不断变化的新情况解决不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