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一讲民事诉讼的两个基本原则2第一节 处分原则处分原则是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照自己的意志处置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自由受法律保护的原则,从而确认当事人的处分权。民事诉讼中,处分权就是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照自己的意志处置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自由。 3一、处分原则的地位。1、处分权的范围和实现状态决定民事 诉讼的模式。2、处分原则构成民事诉讼的核心原则。3、当事人选择和行使诉权的具体体现。4、处分原则贯彻民事诉讼始终。 4二、处分原则(处分权)的含义1、处分权主体是当事人2、处分对象既包括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3、民事诉讼处分权属于程序性权利。4、处分方式包括积极处分和消极处分5、当事人的处分
2、权不受他人干涉。5三、处分权的内容及其表现形式1、程序发动权。2、选择裁判者权。3、争点确定权。4、程序变更权。5、其他程序权。 6四、处分权与审判权关系1、处分权对审判权构成合理的制约 2、审判权应当保障处分权的实现3、处分权的行使受审判权的指导、监督 7五、民事诉讼处分权的限制(一)民事诉讼中普遍存在的限制1、既判力的制约2、程序上 “过去 “的约束。3、诚信原则的约束。4、社会公益目的的制约。5、审判权的合理限制。 (二)人事诉讼程序中的限制8(三)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形态1、排除不正当形成的诉讼状态。所谓不正常状态,通常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恶意利用法律漏洞,或者不当地妨碍对
3、方当事人有效地实施诉讼行为,从而形成有利于自己,损害他人利益的诉讼状态。对此,另方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法院也可以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否定当事人已经恶意实施的诉讼行为。 92、诉讼上的禁反言。在诉讼上,为避免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法律禁止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实施与先前行为矛盾的诉讼行为。禁反言适用的条件( 1)当事人须有矛盾行为。( 2)对方当事人相信了该行为。( 3)对方的利益受到损害。3、诉讼上权利的失效。4、诉讼权利滥用的禁止。10第二节 辩论原则一、辩论原则含义的一般解读所谓辩论原则,是指在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具有对审结构的案件审判的整个过程2、辩论的内容,包括程序和实体两方面。3、辩论的表现形式及方式多种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