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相关政策讲解 北林区国税局2010年 4月 28日主要内容一: 企 业 所得税政策解析二: 年度申 报 表基本内容三: 企 业 所得税 汇缴软 件使用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税法政策解析第一章 收 入 一、收入总额:1.销售货物收入; 2.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包括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息、红利收入; 5.利息收入:不包括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而
2、取得的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非货币资产 :均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 受赠非货币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 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9、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甲企业与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甲以一批库存商品抵偿所欠乙公司一年前发生的债务180.8万元,该批库存商品的账面成
3、本为 130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为 140万元。 ( 1)视同销售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得税收入: 140万元,成本: 130万元, 甲企业视同销售所得 140 130 10(万元)( 2)债务重组收入 其他收入: 180.8 140 14017% 17(万元)( 3)该项重组业务应纳企业所得( 10 17) 25% 6.75(万元)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资产移送他人按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4、( 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收入计量 】 属于自制的资产,按同类资产同期对外售价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特殊销售 税务处理采用 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特殊情况了解)以旧换新 销售商品 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折扣 ( 1)商业折扣:按照扣除商业折扣 后 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现金折扣:按扣除现金折扣 前 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3)销售折让: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以 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