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机关制作人:陈茜万鲁燕赵万徐婷婷孙鑫司法机关 概念 历史沿革 人大与司法机关的关系 司法机关设置 司法程序与司法原则概念 在西方:一般是指由权作出司法判决的机关。 在中国:包括法院、检察院,甚至可以将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包括在内(公、检、法、司),它们都接受党的各级政法委员会的领导。但实际上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属于行政部门, 中国的司法机关指的是法院和检察院。历史沿革1.逐步建立( 19491953):在中央 设 立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国家的 审判 权 ; 设 立最高人民 检察署,行使 检 察 权 。2.发 展 阶 段(19541957):人民法院 组织 体系 实 行四 级 二审 制度;
2、人民 检 察署更名 为 人民 检 察院。3.遭到破坏( 19571976):撤 销 司法部, 检 察机关被 砸烂 , 检 察制度取消。公、 检 、法合 为一家。 .4.恢复完善( 1976):加 强 立法工作,使司法机关有法可依;健全司法机构;完善司法及相关制度。(如:修改 法官法 ,将法官分 为四等十二 级 ;建立律 师和 辩护 制度; 进 行司法程序改革等)与对应各级人大的关系 各级人大与其对应的司法机关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司法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在中央 在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 察院司法机关人民法院组织 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 级 人民法院(基 层 ,中 级
3、 ,高 级)专门 人民法院职权 工作原 则最高人民法院 1组成: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 2产生: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 3审判机构:办公厅、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第四庭、刑事审判第五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监察室、外事局、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审判管理办公室。地方各级人民法院1构成:地方各级人民 法院 指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2组成:院长一人,副院长和审判员若干3产生:院长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人员由同级人代会常委会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