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企业财税制度简介财政厅企业处 马吉庆2010年 12月内 容 提 示l 一、破产重组职工安置费用l 二、统一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l 三、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费用l 四、技术先进型企业所得税l 五、豁免创投国有股转持义务一、 1 重组国有企业的人员安置l 政策不统一,执行不规范 有关费用的财务处理方式不统一 预提费用标准不一: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 “好企业 ”与 “差企业 ” 涉及人员及金额规模大l 后果 扰乱社会分配秩序 国有资产流失 加大企业重组及后续经营难度一、 2 相 关 文 件l 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 2009117号l 财政部关于 中央企业
2、重组中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企 201084号l 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 2002313号l 财政部关于 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 200512号一、 3 适 用 范 围l 关于企业 国家出资企业(全资、控股、参股)l 关于重组类型 涉及产权关系变动、股权结构调整 的重组行为l关于人员 解除劳动关系职工 /离退休人员 /合规内退人员l关于时间 2009年 6月 25日及以后重组的企业 (规范性文件无追溯调整效力)一、 4 职工安置费用的内涵(一)l 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 经济补偿金 :仅限于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月工资高于当地工资 3倍的 ,按 3倍算 ,且最多支付 12个月 移交社保 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上述费用,从当期费用或净资产中支付l 符合规定的内退人员 内退期间的生活费 :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不得高于本企业平均工资的 70%, 与企业原有内退人员待遇衔接 内退期间的 社会保险费上述费用, 可以 从重组前企业净资产中预提,或于实际发生时列入重组后企业费用一、 4 职工安置费用的内涵(二)l 离退休人员 :符合规定 (成文性 /明确性 )的统筹外费用 国家对离休人员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所在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文
4、件规定中央企业还可以依据 2003年底以前企业的行业管理部门或者集团公司的制度规定 ,或者已纳入企业 200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按规定经审计的 自 2004年初至财企 2009117号通知印发前,为缓解物价上涨对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的影响,根据集团公司的制度规定支付给 2003年底以前退休人员的上述费用, 可以 从重组前企业净资产中预提,或于实际发生时列入重组后企业费用一、 5 预提费用的计算l 预提费用 = T:预提年限,根据 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 ,男 /女平均寿命为 79.7岁 /83.7岁 ft:第 t年费用,以重组基准日 符合规定的 相关费用为基数(对个人, f
5、t = f1 ) r1:历史平均通胀率(同期限内),以统计局公布的各种物价指数计算 r2:折现率,按同期限银行贷款利率计算l 财务预提费用 与 会计预计负债 的区别l 核心精神是 “限高 ”一、 6 职工安置费用的一般要求l 人随资产、业务走 承继重组前企业相关资产及业务的企业,负责未来支付内退和离退休人员费用 如果预提费用,对应的资产收益在评估时要予以确认 分立式重组、人员集中管理的,预提费用应以货币资金形式支付给管理单位 (一次付清或 5年分期、按 5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l 专户管理 原则上应分期支付 预提资金不足支付或者有结余的情形一、 7 特 别 要 求l 重组 涉及产权转让 的,各项人员安置费用 资产评估之前不得从拟转让的净资产中扣除,不得从转让价款中直接抵扣 已经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 预提的职工安置费用余额,在评估之前应调增拟转让的净资产 产权转让收入优先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l 不得预提的情形 不符合规定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及重组基准日之后退休的人员统筹外费用 重组不涉及产权关系变动、股权结构调整或未发生实质性重组的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只能作为职工福利费从当期费用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