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务工作规范基 础 知 识靳文华2013年 6月党务工作规范基础知识党支部的任务与职责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也是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即 :o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o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o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党支部的任务与职责o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o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o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党支部的任务与职责o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
3、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o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党支部设置的基本原则o 根据党章的规定,党支部设置的基本原则是:党支部是按照生产、工作、学习单位为原则设置的,党章规定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设置的基本原则o 根据这些规定,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形式,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的人数来确定。在一般情况
4、下,党员超过 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 50人的,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又不足 50人的基层单位可设立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 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织联合党支部。党支部的组成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所选出的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的支部委员会的组织和产生有以下要求:o 1、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和设置,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支委人数不应超过或等于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 37 人为宜。党支部的组成o 2、
5、党员人数在 7人以上的党支部必须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根据支委名额的多少和实际需要,酌情设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宣传委员,保密委员、保卫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工作委员。人数较少的支部,可设 3名支委(一般是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一个委员可以兼管几个委员的工作,党员人数达不到 7人的支部,可不设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全面负责。o 3、支部委员应从本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党员骨干中选举产生,应推选党性强、品德好、热爱党的事业、胜任工作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应有思想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团结同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威信,并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干部党员担任。支部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并进行分工。党支部的组成o 4、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每月至少开会一次。支部委员如有缺额,应当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及时补选。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贯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报告的内容包括:检查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总结党支部完成各项任务和自身建设的情况和经验教训。支部委员会不能修改或推翻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如认为支部党员大会做出的决定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