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国际法上的个人 一、概念 法律资格或法律身份二、国籍的取得和丧失 第一节第一节 国籍国籍 (nationality) 出生取得国籍 血统原则 出生地原则 单系血统 双系血统 混合原则 加入取得国籍申请入籍 婚 姻 收 养 交换领土 国际的丧失n 1.自愿解除国籍n 2.已取得外国国籍n 3.剥夺国籍三、国籍冲突 积极冲突 双重国籍 ( double nationality) 多重国籍 消极冲突 无国籍 ( Statelessness) 解决途径 国内法 双边或多边条约四、中国国籍立法及实践 采取血统原则和出生地原则相结合的原则 不承认双重国籍1.中国国籍的取得 ( 1)出生取得 第四条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n ( 2)加入取得 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 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n ( 3)恢复取得 第十三条:曾有过中
3、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n 2.中国国籍的丧失 n ( 1)自动丧失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n ( 2)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第十条: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第十一条: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n ( 3)禁止申请退出 第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n 3.申请机关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 必须办理申请手续
4、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 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 n 4.审批机关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安部审批 。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高某出生在甲国,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假设对原始国籍的获得,甲丙两国采取纯粹的出生地主义,乙丁两国采取纯粹的双系血统主义。此时,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于高某此时的国籍状况,下列何种表述正确?A高某可能拥有甲乙丙丁四国的国籍B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丙三国的国籍C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丁三国的国籍D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两国的国籍Cn 中国公民陆某 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 2002年获甲国批准。 2004年 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陆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 国籍法 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2005-1-32)n A.陆某仍是中国人 n B.陆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n C.陆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n D.陆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 正确答案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