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甘 南 州 安 全 生 产 目 标责 任 书 (2018 年度)中 共 甘 南 州 委 :甘 南 州 人 民 政 府 :甘 南 州 民 政 局 :2018 年 1 月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一、工作目标(一)构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二)控制目标本行业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本系统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二、工作责任(一)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二)按照甘南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 (甘南办发20153 号)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和其他
2、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督促本系统所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责成企业、单位内部自上而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自下而上签订员工安全生产承诺书。(四)落实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联络员工作制度 (甘安委发20128 号) ,确定本局一个内设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安排一名科级干部作为安全生产信息员。3(五)按要求参加安委会会议及有关活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主持召开 4 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个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督促整治本行业、本系统安全隐患
3、。(六)按照甘南州安全生产重要事项日常报备制度 (甘南安委会20158 号)要求,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报备制度,及时向州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纪要、检查记录及其它资料。(七)按照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 60 号),明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方案。1.督促社会福利设施(救助服务机构、殡葬馆、孤儿院、养老院) 、退休干部休养所(站)、军供站、烈士纪念建筑物、其他优抚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工作。2.做好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和社会福利设施(救助服务机构、殡葬馆、孤儿院、养老院) 、退休干部休养所(站)、
4、军供站、烈士纪念建筑物、其他优抚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3.全面实施社会福利设施(救助服务机构、殡葬馆、孤儿院、养老院) 、退休干部休养所(站)、军供站、烈士纪念建筑物、其他优抚事业单位)在线视频监控巡查,建立信息化固定及移动终端智能监管平台,并与全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八)持续推进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大检查等专4项行动;建立民政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督促社会福利设施、退休干部休养所(站)、军供站、烈士纪念建筑物、其他优抚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九)加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按照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
5、甘政办发201583 号)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本系统内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全部轮训一遍,专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 1 周,非专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 1 个月,切实提高本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督促企业、单位组织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新进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保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到全员培训;编印安全宣传资料、安全知识手册,组织安全宣传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十)进一步完善本系统突发事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重点突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省厅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十一)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他工作统
6、计分析;本系统逐级建立与同级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事故统计信息通报机制,接到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后,2 小时向同级安全监管部门通报事故信息,7 日内向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时通报完整事故信息;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十二)切实做好全州安全生产重大行动、重要活动、督办事项的落实工作。5三、考核与奖惩(一)甘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安委会)负责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组织领导。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安委办)为州政府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管理工作办事机构,承揽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分解、监控和年终考核等具体工作。(二)考核指标
7、计分办法:按照2017 年度甘南州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指标 (附表)进行考核,基本分为 100 分。(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和社会福利设施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每死亡 1 人扣 5分;发生瞒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属于企业责任的每起扣 20 分,属于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的每起扣 30 分。发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上(含 3 人)的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年终考核实行“生产安全一票否决制” , 其中安委会工作评价分占 5 分。(四) 、总得分在 70 分以上为完成指标单位。总得分在 70-79 分为合格,在 80-89 分为良好,在 90 分以上为优秀。(五)本办法实
8、施期限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31 日。6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说明扣分得分1 联合执法工作( 8 分)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福利设施的联合执法工作,要求有安排、有方案,有总结,组织工作不少于 4 次安排、方案、总结缺一项口 2 分,工作次数缺一次扣 2 分2 安全生产责任制(10 分)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班组建设,加强安全管理,与各县(市)民政局、社会福利设施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干部职工的政绩、业绩考核查阅资料,有一个部门和社会福利设施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扣 2 分;有一个部门和社会福利设施未签订责任
9、书,扣 2 分,依次累计;责任书未考核,扣 4 分;安全生产工作未纳入干部职工的政绩、业绩考核,扣 2 分3 危险源监控(15 分)建立健全救助服务机构、殡葬馆、孤儿院、养老院、退休干部休养所(站) 、军供站、烈士纪念建筑物、其他优抚事业单位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台账,加强危险源的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必须报请安监部门负责验收未建立健全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台账,扣 4 分;未落实监控措施每发现一项扣 1 分;大中型项目未实施安全评价,扣 3 分;未报安监部门备案,扣 3 分4 应急救援工作(15 分)编制行业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州安委办备案,督促救助服务机构、殡葬馆、孤儿院、养老院、退休
10、干部休养所(站) 、军供站、烈士纪念建筑物、其他优抚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当地安委办备案,年内不少于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形成评估报告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根据日常检查工作记录未制定行业预案扣 6 分,社会福利设施有一家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未组织演习和评估扣 2 分,未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扣 4 分2018 年度甘南州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分细则75安全生产检查(10 分)制定年度、季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狠抓计划的落实,对救助服务机构、殡葬馆、孤儿院、养老院、退休干部休养所(站) 、军供站、烈士纪念建筑物、其他优抚事业单位违法、违规、违章、违纪行为从严查处,下发相应的整改指
11、令未制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扣 2 分;未对违法、违规、违章、违纪行为从严查处的扣 2 分;未下发整改指令书的扣 2 分6节假日检查及值班工作( 5 分)认真组织节假日前行业内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指导工作。节假日期间,坚持安全生产 24 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未组织节假日前行业内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以检查记录为准)扣2 分;未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 24 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的扣3 分7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及安全资格( 5 分)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政府 60、61 号令的宣传教育活动,有计划的及时组织社会福利设施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资格培训,全
12、行业上述人员的持证率达到100%查阅资料图片,未完成宣传任务,扣 2 分;经抽查,有一家文化经营场所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无证上岗,扣 3 分,依次累计8实施社会福利设施在线视频监控巡查(10 分)全面实施社会福利设施在线视频监控巡查,建立信息化固定及移动终端智能监管平台,并与全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互联互通未开展在线视频监控巡查扣 4 分,未建立信息化固定及移动终端智能监管平台扣 3 分,未与全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互联互通扣 3 分9做好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10 分)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发生突发事故时认真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未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扣 4 分,发生突发事故时未积极认真参与应急处置扣 6 分810参加安全生产会议情况( 6 分)州安委会成员按时参加州安委会年度工作会议及季度工作例会,并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的相关精神(6 分)主要领导未按时参加州安委会年度工作会议及季度工作例会,缺一次扣3 分;委托其他人员参加的一次扣 2 分11安全生产重要事项日常报备制度(6分)按照甘南州安全生产重要事项日常报备制度 (甘南安办发201703 号)要求,及时向州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纪要、检查记录及其它资料。(6 分)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