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0章 选取测试项目与审计抽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4 号 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第一节 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一、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u选取测试项目是为了确定实施审计程序的范围,包括:p选取全部项目p选取特定项目p审计抽样 统计抽样 非统计抽样(一)选取全部项目v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选取全部项目进行测试 :1.总体由少量的大额项目构成;2.存在特别风险且其他方法未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3.由于信息系统自动执行的计算或其他程序具有重复性,对全部项目进行检查符合成本效益原则。v对全部项目进行检查,通常更适用于细节测试。(二)选取特定项目1.
2、选取特定项目: 根据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所测试总体的特征等,注册会计师可以确定从总体中选取特定项目进行测试。 可能包括: 大额或关键项目; 超过某一金额的全部项目; 被用于获取某些信息的项目; 被用于测试控制活动的项目。2.注意 选取特定项目实施检查,通常是获取审计证据的有效手段,但并不构成审计抽样,其结果不能推断至整个总体。 当总体的剩余部分重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需要针对该剩余部分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审计抽样u审计抽样的含义与基本特征: 审计抽样是指注册会计师对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中 低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使 所有抽样单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
3、。u审计抽样的种类 统计抽样: 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抽样方法:( 1)随机选取样本;( 2)运用概率论评价样本结果,包括计量抽样风险。 非统计抽样: 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特征的抽样方法。二、选取测试项目方法的运用(一)选取测试项目方法的单独或综合使用 如图 10-1(二)审计抽样的适用情况风险评估 控制测试 实质性程序适用情况通常不涉及使用 。如果实施同步控制测试,则可能涉及使用。当 控制的运行留下轨迹 时,可以考虑使用 (属性抽样)。细节测试: 可以使用 (变量抽样)。不适用情况当控制的运行 未留下轨迹时 ,不涉及审计抽样。实质性分析程序:不宜使用。三、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v审计抽样的风险 :依
4、据抽样结果得出的结论与审计对象总体特征不相符合的可能性。v包括: 抽样风险 非抽样风险(一)抽样风险v 与样本规模有关。v信赖过度风险、误受风险 可能导致注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v降低抽样风险的途径: 扩大样本规模。测试种类 风险类型 影响控制测试信赖过度风险 推断的控制有效性高于其实际有效性的可能性效果信赖不足风险 推断的控制有效性低于其实际有效性 的可能性效率细节测试 误受风险 推断某一重大错报不存在而实际上存在 的可能性效果误拒风险 推断某一重大错报存在而实际上不存在 的可能性效率(二)非抽样风险v非抽样风险 :由于某些与样本规模无关的因素而导致注册会计师得出错误结论的可能性。v产生原因 :运用了不切合审计目标的审计程序、误解审计证据等而没有发现误差 。非抽样风险既影响审计 效果 ,也影响审计 效率 。降低非抽样风险的措施: 通过对业务的指导、监督与复核。第二节 审计抽样过程样本设计确定样本规模确定抽样方法,选取样本实施审计程序分析样本误差推断总体误差评价抽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