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章 行政诉讼程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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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主编:石佑启第十八章 行政诉讼程序 第一节 第一审程序 第二节 第二审程序 第三节 审判监督程序 第四节 行政案件审理中的特殊制度第十八章 行政诉讼程序 要点导言:要点导言: 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

2、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第一节 第一审程序 一、起诉 二、受理 三、审理 四、裁判一、起诉 行政诉讼的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行为。一、起诉 (一)起诉的条件 根据 行政诉讼法 第 41条的规定,起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 有明确的被告。3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起诉的程序 1 起诉期限起诉

3、期限 。根据 行政诉讼法 和 若干问题的解释 的规定,起诉的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 (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

4、起 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期满之日起 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二)起诉的程序 ( 4)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复议决定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2 年。 (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是,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 20年,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 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起诉的程序

5、2 起诉期限的延长起诉期限的延长 。 行政诉讼法 第 40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 要延长起诉期限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 1)起诉期限耽误的原因须是不可抗力的事由或其他特殊情况。 ( 2)当事人申请延长期限,应当在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障碍消除后 10日内提出,超过 10日,就丧失了申请延长起诉期限的权利。 ( 3)当事人申请延长法定的起诉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二)起诉的程序 3 起诉与申请行政复议的衔接起诉与申请行政复议的衔接 。 行政诉讼法 第 37条规定: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时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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