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爱珍委员代表民革常山县总支委员会的发言多措并举 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它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组织化程度以及农产品技术推广、市场营销培训和信息服务能力,促进了农业主导产业的发展。一、当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较早,并呈现出数量快速增长的态势,从2001年我县首家农民农业合作社成立以来,发展到现在的1014家,入社社员13802人,经营范围由原来的单纯销售型向生产、服务、营销和分配的各个环节延伸,涌现了一批优秀的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遍布全县15个乡镇(办事处)。主要集中在胡柚和粮食生产上,其中全县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320家、胡柚种植专业合作社337家。目前,全县共有8家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