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专题)征集和遴选方案1.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指南发布后学校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下发总通知并确定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专题)的征集和遴选方案。2.学校科研院根据该专项各学院(附属医院)申报和立项情况、在编在岗科研人员数量,按照立项数/推荐数为 7/10 的比例下发推荐指标至各二级单位,由各二级单位先进行择优推荐。3.二级单位根据学校科研院下发的通知和项目评审标准,并且结合该专项申报指南进行本单位项目征集和遴选工作。征集和遴选的过程文件需盖章并扫描成 pdf 版本上交至学校科研院。过程文件包括:本单位推荐项目清单、评审专家名单(姓名、单位、学历、职务、职称、所学专业、
2、联系方式) 、专家评审意见表以及遴选过程总结报告。4.学校科研院根据各二级单位提交上来的推荐清单进行汇总整理,分成多个领域进行专家函评。每个领域由 3 名专家组成,函评材料包括:评审项目清单、专家评审意见表、专家签名表、项目申报书 pdf 版本。5.学校科研院根据专家反馈的评分结果,每个领域评审组按照 7/10 的比例选取排名 70%作为立项项目。同时将入选的立项项目在学校科研院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天。6.公示结束后,通知各二级单位按照项目网上申报流程进行申报、推荐、提交、打印工作。具体事项可以参照总通知。7.项目征集和遴选工作结束后,学校科研院将过程文件进行整理和总结,并报送广州市科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