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 2013 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各市(州)质监局、工信局、教育局(委员会) 、建委(住建局) 、水利局、农业局(委员会) 、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广电局、旅游局、畜牧局、检验检疫局,总工会、工商联、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 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意见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 2013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317 号)的部署,省质监局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共同研究决定,在 2013 年 9 月开展全省“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
2、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上来,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企业在“质量月”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一线职工积极参与质量发展事业,提升我国质量总体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推动质量强省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打造经济升级版 实现质量强国梦 三、活动重点 (一)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提升质量竞争力。推动广大企业结合行业
3、特点和自身实际,明确“质量月”活动的目标,制定“质量月”活动的方案。推动企业在内部营造重视质量、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指导企业集中开展质量攻关活动,切实解决实际质量问题。动员发动企业员工特别是基层一线员工参与到“质量月”活动中来。 (二)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质量发展良好环境。宣传和弘扬推进质量强省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推动企业不断提升质量竞争力。围绕推进实施质量强省,开展城市质量节、园区质量行、质量安全周等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主题宣传活动和多层次、广覆盖的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查处力度。广泛宣传“质量月”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扎实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服务
4、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通过标杆引领、品牌带动、技术支撑、创新驱动等方式,积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四)集中开展质量整治活动,切实解决突出的质量问题。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重点,有效整治事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质量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质量安全。在“质量月”期间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决问题,以实在的成果让人民群众满意。 (五)全面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广泛发动企业和群众共建共享质量,在基层和一线普及质量管理知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夯实质量工作的群众基础,增强全社会质量意
5、识,引导和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发展事业。 四、活动要求 (一)突显“质量月”活动的实效。要切实提高企业质量竞争力,全面开展质量攻关和改进活动,树立典型,推广和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要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质量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质量月”的成果。 (二)扩大“质量月”活动的影响。要广泛动员,推动市、州、各类园区、广大企业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建立部门联合、地方联动、企业参与的“质量月”活动模式,形成“质量月”活动的合力。 (三)打造“质量月”活动的品牌。要加强策划,把“质量月”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要创新形式,真正把“质量月”活动办出声势、办出亮点、办成品牌。 (
6、四)体现“质量月”活动的特色。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是“质量月”活动的特色。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将活动重心下移,多组织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活动。要从群众需要出发,服务民生,为群众办实事,使“质量月”活动深入人心。 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质量月”活动的分工和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对活动期间组织好、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各部门、市(州)质监局要在 2013年 10 月 10 日前将活动总结和2013 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统计表一并报省质监局。 附件 1 2013 年全省“质量月”活动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 一、主办单位
7、统筹安排的活动 (一)举办全省“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9 月初,由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举行“2013 年吉林省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质量管理大讲堂高端讲座,介绍 2013 年吉林省“质量月”活动的主题及主要活动安排,启动吉林省“质量月”活动。 (二)集中开展质量整治活动。开展“质检利剑行动”汽车配件打假行动,对机动车制动液和汽车安全气囊生产企业、载货汽车和柴油发动机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区域整治,加大对质量违法要案、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通过行动曝光一批黑名单,查处一批质量违法案件,整治一批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区域,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8、。 (三)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 年) 、 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意见和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 2013 年行动计划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施行 20 周年为契机,加大相关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受理质量投诉、举报,开展食品、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为重点的质监业务咨询服务活动。各单位在官方网站开展“质量月”专题宣传活动,组织报刊、电台、电视台及网络等相关媒体加强各单位“质量月”活动宣传报道,发送“质量月”公益手机短信。向城市、园区、企业等发放“质量月”宣传画、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营造“质
9、量月”活动良好氛围。 二、各主办单位开展丰富多彩“质量月”活动 (一)质监部门开展全省质监系统集中整治产品质量和民生计量问题深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在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行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三个领域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推动行业建立诚信计量联盟。进一步推动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继续开展“阳光纤检进学校、工地、幼儿园”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消费警示宣传活动。开展全省质监技术机构“计量、质检、纤维检验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及媒体走进实验室,现场
10、观摩检测全过程。组织开展“省质量强县示范城市” 、 “省知名品牌示范区” 、省名牌产品认定活动,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 “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 、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品牌价值评价工作。评选出 10 户吉林省质量奖企业,更好引导和激励全省企业追求卓越的质量管理。培育命名一批国家、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推进市、县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层建设工作。举行全省首批首席质量官宣誓就职仪式。开展质量法制、质量管理、标准、计量、认证认可、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技术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的法制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在全系统开展执法技能专业笔试和现场操作大比武活动,掀起学业务、练技
11、术、比能力、上水平的学习比武热潮。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和名优产品展示活动。发布 2013 年质量月“优秀学生装和床上用品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书。在省质监督局网站上公布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有关情况,介绍产品选购常识和消费指南,提高消费者质量意识。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开展学习实践“质量标杆”活动,组织工业企业学习应用“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全面贯彻工信部婴幼儿配方乳粉“双提”行动,积极推进全省乳品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服务,推动试点企业食品工业诚信管理体系文本建立和体系试运行工作。 (三)教育部门充分发挥全国和省级中小学质
12、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在“质量月”活动期间,指导基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动职业院校结合相关德育课程,开展“质量意识”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质量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在高校中选聘大学生担任产品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质量月”为契机,积极创建优质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和用户满意工程,引导企业增强创优意识和品牌意识,积极争创“鲁班奖”和省市级优良优质工程。推出一批施工质量和创优管理上较为突出的优质工程和标准化工地。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重点对屋面、楼面板渗漏;墙体、楼面裂缝;厨房、卫生间地面
13、渗漏;地面辐射供暖渗漏以及室内结露、霉变等质量通病进行专项整治。 (五)水利部门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开设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专栏,利用要讯、简报等媒介加强宣传工作。开展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积极参与水利部组织的水利工程质量知识网络问答和有奖知识竞赛。组织全省水利重点工程悬挂标语、横幅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积极开展水利工程文明工地评选和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隐患大排查等活动,全面提升全省水利行业质量安全意识。 (六)农业部门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集中治理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充分利用“12316”新农村热线、 “
14、12582”农信通信息平台, 吉林农业杂志等,开展质量安全宣传,提高农产品生产者质量意识。 (七)商务部门开展“酒类专业知识宣传咨询活动” ,邀请国内名酒等厂商开展真假酒鉴别及知识咨询活动,广泛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引导酒类从业者自觉进行备案登记,落实酒类经营溯源制度,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引导消费者到合法经营场所购买酒类商品。(八)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三好一满意” (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九)工商部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
15、质量检测,以毛针织品、油烟机、蚕丝被、户外运动产品、运动鞋等涉及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商品为重点,全年达到监测 200 个批次。 (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 的有关安排,开展以“防止滥用成瘾性药物”为主题的科普宣传活动,邀请相关专家、技术人员走进社区就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安全知识进行宣传。走进大学开展主题为“拒绝滥用药物,健康与你我同行”的宣传教育活动。邀请学生家长和媒体记者走进校园食堂,参加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提升公众的对食品质量安全的信心。同时,利用省局门户网站开辟新版药品 GMP、GSP 网上论坛,结合药品保健食品“六打两
16、建”专项行动开辟宣传专栏,打造交流服务平台。 (十一)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及网络媒体作用,集中报道全省“质量月”活动和质量工作情况,正面引导舆论。吉林电视台围绕“保质量安全、保生产安全”等展主题宣传报道,及时发布开展吉林省“质量月”等系列主题活动的动态消息。吉林电视台对质监部门开展的启动仪式、宣传活动等进行详细报道。 (十二)旅游部门大力开展旅游法宣贯工作,组织开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巩固深化旅游市场秩序监管工作成果活动。在旅游行业内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推动旅游行业诚信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举办“2013 年吉林省旅游商品博览会暨旅游购物节”活动,将活动真正办成文化与
17、旅游相结合的品牌展会。 (十三)畜牧业管理部门会同长春市畜牧管理局共同开展主题日活动,组织质检机构和相关专家深入养殖场(户)开展速测和技术指导咨询活动。组织动物卫生防疫机构人员在活畜交易市场,发放各类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材料。利用“吉林现代牧业网”信息平台,开展信息咨询,热点答疑活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和技术信息,在吉林牧业学术杂志开设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 (十四)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部门组织参加“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 20 周年”征文活动和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 年) 深度宣传活动。开展防范骗取检验检疫单证、进出口危险化学品、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工
18、作等的专项督察,确保进出口产品质量。严厉打击进出口逃漏检、假冒检验检疫证书等违法行为。认真做好第二届吉林省优秀出口企业质量安全奖评选工作,全面提升吉林省出口企业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 (十五)省总工会组织职工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交流、发明创造等技术创新活动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比赛、师徒帮教等多种形式的素质提升活动,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大力开展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发挥技能人才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升质量水平中的重要作用。把“质量月”活动落实到车间、班组,围绕质量改进和质量攻关,在班组中普遍开展“质量在我手中、用户在我心中”活动,引导职工争当“创新能手” 、争创“创新示范岗” 、 “工人先锋号” ,积极创建学习型、创新型班组。 (十六)共青团吉林省委开展“质量提升、从我做起”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提高产品质量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开展一次献言献策活动、一次岗位实践练兵活动、一次质量意识教育活动、一次质量成果展示活动,切实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十七)省工商联选择重点行业,推动地方工商联和直属商会在会员企业中积极开展“加强质量诚信建设,践行行业社会承诺”主题活动。(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