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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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 7%农业如何富有吸引力:经营创新难题待解 在粮食产量实现“九连增” ,农民增收实现“九连快”之后,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成为下一阶段中国农村工作的一个重点。 去年 12 月 22 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闭幕。会议强调,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要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要在“收入倍增”中着力促进农民增收。 在上述四大重点中,保供给、促增收、城乡统筹是过去几年来一直强调的,今年的强调体现了政策的连续性,而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是首次被提到与前三者并列的高度,这既是政策的创新,同时也突显出在新的发展中,我国农村经济面临新的瓶颈,

2、必须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才能实现前三大目标。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 在中国小农户经营体制下,如何建立起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给小农户,特别是种粮农民,提供周到的社会化服务,是一道现实的难题。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昨日在解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时表示,要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必须做到“两个加快”:一是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二是要加快农业的组织和制度创新,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目前,中国农村的“空心化”倾向越来越严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农民脱离农业活动,主要是嫌务农收入太低。要想吸引高素质的农民从事农

3、业活动,首先就需要让农业成为一个富有吸引力的产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不断理顺农产品价格,让农民种粮务农获得合理利润” 。 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徐祥临对记者表示:“现在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我认为是偏瘫:它在调动农民方面具有积极性,但是其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功能却发挥不出来。因此,在建立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方面要大胆创新。 ” 徐祥临表示,基于目前中国农业规模偏小的现实,农民要想依靠种植五亩地就获得和城里一年的劳动相同的报酬,恐怕也不合理,因此,必须一方面不断理顺农产品价格,另一方面扩大经营规模,使得劳动力得到比较充分的利用。这样才能让农民种粮务农获得合理利润。 徐祥临举例说:“世界

4、上比较成功的如日、韩、中国台湾地区,建立综合性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综合性服务。这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实行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运行体制。 ” 所谓“横到边” ,就是在提供信用存款、技术指导再到产品销售进行服务,从产前到产中到产后,从这个产业到所有产业,甚至是从生产到生活,都是由这种综合性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来提供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不过,对于经营主体的建立,徐祥临认为,必须是唯一的。日本农业发展理论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理论,即“发展中间商业,排除中间商人” 。因为农业活动中,从产出到销售中间的利润很大,分散的小农很容易被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人盘剥。 而如果在农业活动中推行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

5、,那就等于没有主体为农民服务,农民就得不到很好的服务。 资本下乡:防止盘剥农民 要扩大经营规模,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入资本是不可或缺的一步。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农民对外来企业的不信任导致农民不敢以承包经营权入股,而倾向于领取一次性的低廉的补偿金。这种不信任既不利于农民增收,也不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徐祥临认为,资本下乡对农民和企业都存在不利因素。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企业给农民提供的服务,不可能是周到全面的,并且会存在盘剥农民的现象。 为防范企业盘剥农民,政府也有相当的考虑。21 日,在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韩长赋指出,应该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农业,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6、,但不提倡长时间、大面积直接租种农户承包地,要防止土地”非粮化” 、禁止”非农化” 。 ” 对于这一观点,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张晓山表示,在产中、产后,工商企业资本的进入没有争议。现在争论的焦点是如何看待资本进入农业生产领域,长时间、大面积直接租种农户承包地。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志雄认为:“如果真的有企业长期以农业经营,特别是以粮食生产为主,在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包括农产品的运输加工,以及农业活动其他环节,从事农业生产服务业,是应该鼓励的。 ” “不过以利润最大化为前提的企业,是无法保证不从事非农活动。对这种情况,不鼓励,但也不要马上限制。 ”杜志雄补

7、充道。 至于如何定义“长时间” 、 “大面积” ,杜志雄认为, “长时间”指的是租种农户土地周期超过五年,甚至十年以上, “大面积”则是指租种土地不应该超过 8000-10000 亩。杜志雄指出,对这两条应该严格建立门槛,严格准入的。 韩长赋解读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方向 据韩长赋介绍,明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为核心目标,以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人才和体制支撑,千方百计使粮食产量稳定在 10500 亿斤以上、农民收入增幅保持在 7.5%以上。 为期两天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 12 月 22 日

8、在北京闭幕,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讨论稿) ,特别强调要“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 。 去年 12 月 23 日,新华社发表了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对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解读文章。韩长赋指出,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守住一条底线” ,即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限制或者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

9、地。要“抓住两个关键” ,即着力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既注重引导一般农户提高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又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着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元服务主体,通过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 ”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称, “不能限制或者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的提法,是这次会议的一个亮点之一,说明中央政府更加重视农民的意愿,更加重视农民的自主选择。 此外,郑风田还指出,此次会议的另一亮点是,提出培育新的农村经营主体, “过去提联产承包,现在提家庭农场、龙头企业,过去不太提的。等于说地位上升” 。 “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需增 7%左右” 过去九年,中央

10、一号文件连续聚焦“三农”问题(农业、农村、农民) 。 “中央一号文件”原指中共中央每年发的第一份文件。外界眼下普遍预期,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有望连续第十年聚焦“三农问题” ,农业经营体制、农村社会化服务或被文件提及。 据韩长赋介绍,明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为核心目标,以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人才和体制支撑,千方百计使粮食产量稳定在 10500 亿斤以上、农民收入增幅保持在 7.5%以上。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在“收入倍增”中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农民收入至少应与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

11、长,并力争超过。韩长赋说,十八大提出 2020 年城乡居民收入比 2010 年翻一番,意味着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需实际增长 7%左右。 按韩长赋的解读,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重点是稳定家庭经营收入、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他还提到,要增加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土地法流转的“底线” 关于“城乡发展统筹” ,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 ”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张晓山认为,城镇化的发展最主要的是城

12、镇产业的发展,要更加注重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让其享有和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和福利等。 (编注:中金此前预计,未来的中国城镇化道路将更加注重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更多公共服务和权利保障,预计明年的城市化推进将首先从户籍改革入手,加快推进农民工就地市民化,扩大中小城市和部分省会城市农民工就地入籍试点范围。 ) 张晓山还提到另一个问题,即城镇化中,土地的城镇化快于人口的城镇化, “城镇化往往是把农民的土地拿过来。 ”过去的城镇化中,产业并没有发展,生产力并没有提高,单位土地的产出没有增长,城镇化后农民的土地往往是被投机等升值。 去年 12 月 22 日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一提出,要“守住一条底线”

13、 ,即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限制或者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 对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方向描述,学界各有侧重。 “土地承包制对农民的城市化既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保护。这个制度是不能动摇的。 ”三农专家、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曹锦清认为,承包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的集约化发展和农村土地流转,但农民合法权益的保障,最终要依赖土地承包权,在资本进入农业的时候,农民可以依靠承包权约束资本的行为。 中国乡村建设院院长李昌平也说,农业经营体制改革,一定要限制土地流转, “土地应该在农民内部优先进行流转,要流转给会种地的农民,实现集约化、专业化经营,农民应该组织起来成为农村农业发展的主

14、导。” 上述观点与官方的政策取向并不冲突。农业部确定,明年将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争取用 5 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准入制度。 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截至 10 月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 86%。 解决“谁来种地” 关于农村改革,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会后新华社所发的通稿看,其在明年的四项任务中排名第三,具体提法是, “继续深化农村改革,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 韩长赋 21 日在全国农业工作

15、会议上说,当前占农民工总量 60%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不愿意回乡务农,今后“谁来种地”成为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韩长赋说,我国农业发展真正到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跨越的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真正到了由传统小农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加快转变的新阶段。今后将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对此,李昌平认为,农业的专业化、集约化发展,需要一种三位一体的基本的农民组织, “农民组织,第一发展经济,第二负责村庄建设,第三维护社会治安,维持社会秩序” ,在此基础上,以专业合作社作为补充。 “专业合作社可以跨村,可以作为农业集约化发展的

16、补充,其组织化程度越高,对市场价格的调控能力就会越强,可以避免无序竞争、农产品价格的大涨大跌。 ”李昌平认为,农产品价格稳定和质量保证,都需要农民组织起来。 张晓山还提醒,中国各地情况不同,资源及农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也不一样,不可能用一种模式去发展农业农村。 “各种农业经营形式出现之后,社会相应地要发展各种服务体系,包括涉农企业、合作社协会、国家公益性的推广体系,这样能够使经营主体得到相应的社会化服务,才能够进入市场和市场更好地对接。 ”张晓山说。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规模经营发展速度要与当地二、三产业发展水平、农村劳动力转移程度相适应。 ”韩长赋表示, “我们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农业,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但不提倡长时间、大面积直接租种农户承包地,要防止土地“非粮化” 、禁止“非农化”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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