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地现状看资源欠缺地区如何开展参与式社区治理参与式治理,是指与政策有利害关系的公民个人、社会团体和政府一起参与公共决策、分配资源、合作治理的过程。其核心是政府力量、社区力量、社会力量共同发挥作用和非正式的社会动员机制的结合。它是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城乡原有治理生态的崩解过程中,因人们价值观念的多样化和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导致传统管理主义行政决策模式渐趋衰落的背景下,政府和公众寻求“治道变革”,重构社会治理结构的路径之一。在当前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社区和农村村民自治的建设中,参与式治理则是以基层社区为载体,社区相关利益方按照程序规则,在自愿互利、合作互动的基础上,对共同关心的社区事务通过平等协商形成共识、达成一致行动的治理模式。其特点是治理主体由单一化(政府)转变为多元化(政府、社区组织、其他非营利组织、辖区单位、居民);治理过程由行政控制转为民主协商;治理组织体系由垂直科层结构转变为横向网络结构,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参与体系。目的在于使社区工作社会化代替社区工作行政化。利用本次暑假时间对本村村民自治现状进行调查,通过文献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