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城市规划体系规划运作体系一、发展规划新加坡的发展规划采取二级体系(tow-tiersystem),分别是战略性的概念规划(ConceptPlan)和实施性的开发指导规划(DevelopmentGuidePlan,简称DGP)或原来的总体规划(MasterPlan)。1、概念规划概念规划是长期性和战略性的,制定长远发展的目标和原则,体现在形态结构、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体系。概念规划的作用是协调和指导公共建设(pubilcsectordevelopment)的长期计划,并为实施性规划提供依据。规划图只是示意性的,并不是详细的土地利用区划,不足以指导具体的开发活动,因而不是法定规划。在19671971年期间,新加坡编制了第一个概念规划(见下图)。这是一个环状发展方案(RingPlan),发展环的核心是水源的生态保护区,禁止任何开发活动;城市中心在南海岸的中部,将发展成为一个国际性的经济、金融、商业和旅游中心;沿着快速交通走廊(大容量快速交通体系和高速公路),形成兼有居住和轻型工业的新镇(newtowns),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