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章 财务行政第一节 财务行政概述一、 财务 行政的涵 义 、特点、功能及运行原 则(一) 财务 行政的涵 义1、 财务 行政 指国家有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原则和制度,对所有行政单位的各种资金运动进行合理的组织、调节、检查和监督,以正确处理资金运动所体现的各种经济关系,保证行政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转,有效发挥国家的行政职能。财务行政简称 财政 (国用、国计、邦计、计政、庶支)是行政管理的物质基础。 为政府实施其职能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为国家行政管理的正常运行提供物质保障。财政工作是关系到全国人民的政治工作,是国家最大的政治工作之一。 -邓小平12 财务 行政的 含义解读 财务行政的 主体 是代
2、表国家的政府和政府有关机构; 财务行政的 客体 是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 财务行政的 目的 是提高财务资源的管理效率,更好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财务行政的基本 职能 :配置资源、公平分配和稳定经济三个方面。3 财务 行政 的内容( 1)预算(预算制度);( 2)会计(会计制度);( 3)决算(决算制度);( 4)审计(审计制度)。4 财务 行政的 职能1)财务计划编制;2)财务计划执行;3)财务计划总结;4)财务计划监督。 2(二) 财务 行政的 特点1政策性2计划性3广泛性4复杂性5人民性3(三)财务行政的功能功能 :筹集资金、分配资金、协调平衡、审计监督等任务 :通过经费的领拨、资金的筹集和
3、合理有效的使用,对行政单位的各项财务活动实施有效的综合管理。具体包括:(分配、调控、监督)1制定和实施各种财政财务收支计划2建立健全各种财政财务管理制度3加强财务检查监督(促进行政机关的精兵简政,合理的定编定员;促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遵守财经纪律,廉政奉公;促进行政机关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行政效率)4(四)财务行政的原则1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原则;2积极服务原则;3量入为出、厉行节约、讲求效果原则;4兼顾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5二、财务行政管理体制财务行政管理体制是一个国家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财政分配关系的根本制度。 (
4、分税制为核心的财政体制)主要内容包括:1确定财务行政管理的主体和级次;2财政收支的划分原则和方法;3财务行政管理权限的划分;4财政预算调节制度和方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财务行政由中央和地方两级组成,实行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 的财政管理体制。 财政部 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审查汇编国家预算草案后报国务院审定,再由 国务院 提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审查批准,然后逐级审批下达执行。国家决算的编审方法与国家预算草案的编审方法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 62条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审查和批准 国家的预算和预算的执行情况的报告 ”。 国务院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5、的国家预算的决议,对国家预算进行必要的 修订,并且分别核定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核定的预算,修改地方预算,报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再分别核定本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预算和所属县 (市 )的预算。 国家预算的执行机关 是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它们分别负责执行国家预算和地方总预算。财政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预算的具体执行工作,保证收支任务的完成。中央和地方各部门负责执行本部门的单位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 7(一)分税制之前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大一统的财务行政管理体制 -统收统支;十一届三中全会进行了一系列改革。1实行 “ 划分收支、分级包干 ” 的财政体制
6、( 1980年)2实行 “ 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 ” 的财政体制 ( 1985年)3对全国各地区分别实行多种形式的财政包干体制 ( 1988年)包括: 收入递增包干; 上解额递增包干; 定额上解; 总额分成; 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 定额补助。积极作用: 进一步提高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透明度,调动了地方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弊端 税收调节功能弱化,影响统一市场的形成和产业结构优化; 国家财力偏于分散,制约了财政收入的合理增长,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不断下降,弱化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财政分配体制类型过多,不够规范。8(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我国从 199
7、4年开始进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1分税制的涵义与原则( 1)分税制: 是指一国的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按照税种划分财政收入的一种预算管理体制。国际通行的财政体制: 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源,确定税收的权限、税制体制、税务机构和协调财政收支关系的财政体系。( 2)实质: 通过确定事权与税种划分,形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相对独立的收入体系,为各级财政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3)形式1)彻底的分税制: 彻底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种、税源关系,不设共享税; 彻底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滚利权限; 是两套税收机构。管理权限较为分散的联邦制国家:美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瑞士
8、。92)不切底的分税制: 中央与地方之间对税种、税源的归属不彻底划分; 在设立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同时,还设立共享税; 中央政府拥有税收立法权,地方政府拥有一定的税收管理权和一部分税收立法权。管理较为集中的英、法、日、韩。1)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2)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3)科学核定地方收支数额,逐步实现比较规范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4)建立和健全分级预算制度,硬化各级预算约束。( 4)原则(规范、合理、彻底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