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长岗位职责1、洛浦县质量与计量检测所实行所长负责制,主持全所的工作制度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并对局领导负责,为本单位的法人代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方针和法规,执行上级的决定,负责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组织召开所长办公会议、所务会及全所职工大会,动员布置协调全所各项工作,定期召开民主评议会,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领导全所职工完成各项任务。3、负责本所的财务工作,实行所长“一支笔”制度,执行收支两条线。保证创收,及时将资金存入专户,决定开支,审批票据,管理车辆。4、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民族团结、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精神文明创建,团结调动全所领导成员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5、兼任质量负责人,承担本所技术管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修订本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手册,并组织实施,经常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处理技术事故和失职行为。6、开拓业务,落实被检项目,制定检测计划及仪器设备采购,签订合同,组织参与新产品质量鉴定和其他检定活动。7、关心职工生活,组织实施劳动保护,提高职工福利及劳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