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省关于环境保护的其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本条例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及全体员工。3、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职责3.1 总经理3.1.1本公司环保第一责任人,在上级环保部门的领导下,对公司环境保护负全面领导责任,组织建立健全环保监督的法规、规定、制度和要求,组织制定公司环境治理规划、规定、环保监督实施细则,定期召开环保会议,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污染物治理,防止污染事故发生。3.1.2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规定,负责把环保工作纳入公司的管理轨道。3.1.3审查批准环保管理条例制度,以及环保规划和“三废”治理方案。3.1.4负责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定期向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增强环保意识。3.1.5组织的关部门做好新、护、改造工作环保设施的“三同时”和“竣工验收”准备工作。3.1.6组织本公司环保重大设备事故,污染事故的调查,查明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污染事故及时上报环保局。3.1.7审核和批准本公司上报的各类环保报表。3.2生产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