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掌握的概念。人类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自然环境是指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如大气、水、土壤、日光辐射、生物等)。人工环境,也叫做人为环境或人工改造过的环境,是人类为了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人类劳动的改造或加工而创造出来的。(如城市、居民点、水库、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等)。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如土壤、阳光、水、空气、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矿藏等。可更新资源,即可以更新再被利用的资源,如土壤、淡水、动物、植物等。不可更新资源是指数量有限又不可再生、终究会被用尽的资源,如煤、石油、各种金属与非金属矿藏等。环境保护法中“环境”的定义P5 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生态学是指研究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