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用型法学教育中“国际私法”课程教学设计摘 要 国际私法是以直接规范和间接规范相结合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并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部门法,是教育部法学教育委员会确定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本文以 48 学时(含理论 16 学时与实践 32 学时)为基础安排课程内容,以顺应应用型教学的要求。 关键词 国际私法 教学 设计 作者简介:金彭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三江学者”教学卓越讲座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蒋奋,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D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4-218-
2、02 国际私法具有明显普通法特征,但当前中国高校的法学教育主要秉承大陆法系传统,因此国际私法课程的教学难度较其他课程更大。其中,冲突法因调整对象是各国民商法律冲突,而非一般社会关系,因此其理论与逻辑较其他法律部门更为深奥与晦涩。笔者执教的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自成立伊始就倡导“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人才培养,近年来又通过开放办学等举措,力求教学提升学生价值,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学院在 2013 年与 2014 年连续蝉联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第一名。参考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结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以及其他同类高校应用型法学教育的实际情况,笔者对“国际
3、私法”课程做了不同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设计,以求抛砖引玉之效。 总体上,应用型法学教育中的“国际私法”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力求学生初步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从比较法的角度了解主要法系国家在相关方面的立法例、国际层面上的统一化进程、以及我国的立法、司法、和学说的立场观点;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借助案例的讲习,把握国际私法一般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基于这个目标,要求教师采取更为灵活多样的课程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前者包括讲授、问答、讨论、研习等,后者包括启发式教学、实践教学、情境教学、案例教学等。 一、课程基本信息 1.课程名称(中文/英文):国际私法/PrivateInternation
4、alLaw 2.学分:2 3.课程类别:专业主修课 4.总学时:48 5.面向对象:法学专业三年级本科生 二、课程内容及教学安排 (一)国际私法概述(理论 2 学时) 重难点处理涉外案件的理念、什么是法律冲突、法律冲突的直接调整方法与间接调整方法、国际私法的性质。 能力要求本章是国际私法的开篇。教学中重点讲明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点,以及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产生、性质和调整方法。让学生了解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与国内案件的不同,通过案例说明涉外案件管辖权、法律冲突与适用、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在处理涉外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此基础上,分析国际私法作为法律部门的特点、与相关部门法之间的关系,
5、从而使学生掌握国际私法的性质。在国际私法的渊源问题上,说明不同法律渊源在适用上的关系和顺序。 教学方法通过案例说明什么是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涉及的问题,首先让学生在感性上了解国际私法的范围以及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同时,将国际私法条文试举几例说明冲突规范(间接调整方法)的特殊性。 (二)冲突规范与准据法(理论 2 学时) 重难点冲突规范的类型、连结点的选择、准据法的确定、先决问题、法律选择方法与冲突法规范之间的关系、实体问题与程序问题的区分。 能力要求详细讲解冲突规范的特性,使学生熟悉不同冲突规范和连结点在法律适用中的意义,了解为什么在不同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会选择不同的连
6、结点。让学生掌握法律选择方法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意义,并分清法律选择方法在立法与司法两个不同层面的作用。通过对实体问题与程序问题的划分,了解适用外国法的条件和范围。 教学方法选取不同类型的冲突规范条文进行对比讲解。在讲解法律适用方法、实体问题与程序问题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三)冲突法的一般制度(理论 2 学时+实践 10 学时) 重难点重点讲解识别问题,难点在于反致制度的现实意义、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适用条件。 能力要求对于国际私法特有的制度进行重点讲解,让学生了解在处理涉外案件的不同过程中涉及的国际私法基本问题,树立处理国际私法案件应当具备的理念和常识。 实践环节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201
7、2)甬仑商外初字第 269 号案件。美国 S 公司(以下简称 S)于 2012 年 2 月,向宁波 J 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J)订购一篇玩具,订货单中要求“这些产品供给 A 公司,请尽快向我们提供样品以便 K 先生确认。另外,这些产品要求用木头镶边,作犬牙交错状,上黑漆,顶部贴花,要求用四色彩盒,不加袋子。要求这款游戏玩具用与以前相同的尼龙搭扣,且要求在两边框子上有把手。沙包重十二盎司,其中 80%应是河沙,海沙至多 20%。这些沙包应漆成红色和蓝色(每色四个) 。 ”2012 年 11 月 8 日,J 提起诉讼/仲裁。 主要讨论以下两个问题: 1.本案应识别为“加工承揽合同”还是“买卖合
8、同”?识别的依据是什么? 2.本案应适用1980 年联合国销售货物合同公约还是中国合同法? 教学方法案例教学。 (四)国际私法主体与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理论 1 学时) 重难点自然人的国籍冲突与住所冲突、惯常居所作为新连结点的发展趋势、法人住所的确定与冲突。自然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法律冲突的解决。外国法人的认许、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法律冲突的解决。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国家豁免。 能力要求本讲从不同国际私法主体的特点入手,分别介绍与不同主体有关的国际私法问题。在自然人方面,主要涉及自然人的国籍冲突与住所冲突,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与解决;法人的国籍与住所问题,外国法人在内国的
9、认许,以及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国家与国际组织作为国际私法主体的特点、国家与国际组织的豁免等。 教学方法与国内民法进行比较,分析自然人和法人身份的确定。通过案例教学使学生了解不同情况下法律冲突的形成与解决方法,了解我国关于解决本专题问题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五)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理论 1 学时) 重难点对物权关系进行分类,分析不同形式物权关系的连结点与法律适用。对信托关系作简要介绍。 能力要求讲解涉外物权关系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原因和适用范围,分析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法律适用的不同点,国有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教学方法案例教学。 (六)涉外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的基本制度(理论 2 学时+实
10、践 10 学时) 重难点合同之债的特点与法律适用。不同法律适用方法的顺序。我国立法中关于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的规定。 能力要求讲解涉外合同法律关系与不同法域法律之间的关系,传统法律适用根据的历史发展变化。比较整体法与分割法。明确当事人意思自治、最密切联系和特征性履行之间的关系。 实践环节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杭经初字第 596 号案件。杭州 H 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H)于 2001 年 6 月 6 日联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W 公司(以下简称 W)上海代表处,双方口头商定买卖事宜,后 H 拒绝签订书面协议。 主要讨论以下两个问题: 1.合同是否成立? 2.公司上海代表处是否有缔结
11、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准据法是什么? 教学方法理论讲解与案例教学相结合。 (七)涉外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理论 1 学时) 重难点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理论的发展。特殊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特点。 能力要求分析侵权行为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原因,介绍普通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不同点,以及传统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理论与现代侵权法律适用理论。讲解特殊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特殊性。教学方法理论讲解与案例教学相结合。 (八)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理论 1 学时) 重难点知识产权法律冲突的原因与调整。 能力要求分析涉外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特点。 教学方法以理论讲解为主,适当安排案例说明。 (九)涉外
12、婚姻与亲权的法律适用(理论 1 学时) 重难点我国有关婚姻关系案件管辖权和法律适用的立法规定,不同亲权关系的法律适用,当代法律适用立法在婚姻亲权关系中的发展。 能力要求对涉外婚姻、亲权法律关系进行分割,分析不同关系下的法律适用,介绍现代立法中关于弱者保护的立法对传统婚姻亲权关系法律适用的影响。 教学方法案例教学为主,结合我国立法与司法解释。 (十)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理论 1 学时) 重难点法定继承的同一制与区别制、涉外遗嘱的效力与法律适用、涉外继承案件管辖权和法律适用。 能力要求对涉外法定继承、涉外遗嘱继承和无人继承财产三种情况下的法律适用进行分析,结合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情况说明涉外继承
13、关系法律适用的特点。 教学方法结合我国立法与有关国际公约,开展案例教学 (十一)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理论 2 学时+实践 22学时) 重难点涉外案件管辖权的确定依据,司法协助的实施和拒绝,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效力与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的有关规定。 能力要求以涉外案件管辖权为重点,讲解涉外诉讼的特殊之处,介绍司法协助的主要内容与我国有关规定。由于课时所限,以及国际商事仲裁已单独开设课程,本专题主要介绍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特点与仲裁协议的效力等问题。其他内容留待国际商事仲裁课程详细讲解。 实践环节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甬辖终字第 218 号案件。宁波 L
14、贸易有限公司在 2011 年 1 月至 12 月期间,根据美国 W 公司下达的订货单,多次以 FOB 北仑的方式供货。2012 年 7 月 29 日,W 将空白的加工协议文本交给 L,要求“请签署后尽快发还给我” ,协议中包含“双方同意,如果无法在 10 天内解决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时,任何一方可提请国际商会,由该商会指定的独任仲裁员,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L 于 7 月 31 日在加工协议上签字,并于8 月 1 日将协议文本的 pdf 文档以 E-mail 的方式发给 W,但 W 未签署传回。10 月 23 日,L 以 E-mail 与 EMS 邮政特快专递两种方式,
15、将关于撤销 2012 年 8 月 1 日要约的函发给 W。10 月 25 日,W 回复邮件,明确表示不接受 L 的“撤销” 。 WILLEMC.VIS 模拟仲裁比赛的案件材料。 将学生分为两组,分别代表双方当事人,起草管辖权异议书 、管辖权异议答辩书 、 代理词 ,并开展模拟庭审。 教学方法理论讲解与案例教学相结合。 三、推荐教材与参考书 1.国际私法(第二版) ,金彭年,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 年。 2.中国国际私法通论(第二版) ,李双元、金彭年等,法律出版社,2004 年。 3.李双元、欧福永、熊之才编:国际私法教学参考资料选编(上、中、下)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年版。 4.(英)J.H.C.莫里斯著,李来东等译:法律冲突法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90 年版。 5.中国国际私法(英文) ,霍政欣,法律出版社,2010 年。 四、课程考核方式 平时成绩(到课率、平时作业、课堂提问、小组讨论等):40% 期末考试:模拟庭审 40%,书面作业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