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县志的几点建议关于资料及其收集1资料的载体形式及其收集方法文字资料:文字资料内容丰富,数量大,是修志的重要资料。要注意收集。应注意收集的具体形式有:档案资料。档案是历史活动的原始记录,是一件事情办理完毕后归档保存、以备查考的文件材料。这既有本部门的档案、也有专职档案部门馆藏档案、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人头档案等。本部门档案应注意收集复制,其他部门档案,应抄录、复制与自己编写内容有关部分。如果要编写独立的专业志或部门志,更要兼收并蓄,多多益善,广泛地收集有关本志的资料。图书资料。如地区志、原县志中本部门的内容,原水富县志上限整体上是1974年,下限是1994年底,续志与原志上限一致,有21年的交叉,而且是各单位提供的,并经原提供单位审查,是较为准确的,如果有错讹,则在此次编修时纠正,这次修志可以充分利用;市、县年鉴中关于本部门的资料;政协文史资料;本部门编写的专题图书资料等。这些图书中的有关资料,一般都较准确、真实。报刊资料。昭通日报中关于本部门的报道;本部门所办的工作简报、刊物等。总结报告。单位历年所作计划、工作总结,也有许多具体的内容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