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督导问责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发挥好党组织在项目安全与质量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力度,规范安全质量督导问责工作,提升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确保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全过程受控,项目党工委编制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督导问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督导问责”。第二条 督导问责由项目部、所属分部和工程队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第三条 项目部、分部和工程队党组织要依法依纪对所管辖分部或工程队主要领导贯彻国家安全质量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帮助指导,责任追究,问题查处。第四条 督导问责以项目安全质量管理为重点,确保相关管理规定和上级指令的有效落实,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堵塞漏洞,提高水平,确保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活动全过程受控,促进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第五条 在项目安全质量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由于不按规定制度办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能,不按要求及时准确执行上级下达的安全质量管理指令,给企业造成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