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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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衢州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的规定,制订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内,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超出教学计划要求的科研和实践活动,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工作小组评审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二、全学院普通本科学生修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等课程,取得相应学分的同时,还必须参加本细则所规定的创新实践活动学分项目,取得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2个创新实践学分,方可申请毕业。三、创新实践主要内容1.科技竞赛活动:科技竞赛主要包括A、B、C三类。A类是指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质量监控指标的学科竞赛;B类是指教育部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全国性的学科竞赛;C类是指省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行业协会(学会)举办的学科竞赛。2.科研活动:包括参加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获批准立项、结题,独立承担并完成教师的部分科研项目、参加横向课题等。3.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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