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女友回家:善意谎言弄假成真的欢喜姻缘 “今年春节前,经熟人介绍我租了位女友一起陪父母过年。没想到竟然弄假成真,租来了一段姻缘。 ”小赵兴奋地说。原来,今年春节前,已成“王老五”的小赵再也熬不过父母的催促,无奈之下只得请朋友帮忙,租个女友带给父母看。没想到,这一“租”却成就了一段佳话。 小赵是河北省保定人,20 岁时便离开老家到北京发展,如今自己经营着一家装修企业,生意做得顺风顺水。前几年,父母三天两头打电话来催促他快些交女朋友好早日结婚。当时,他还在给别人打工积累经验,创业梦想仍旧遥遥无期,所以丝毫没有动过谈恋爱的念头,对父母的催促也是敷衍了事。 2012 年春节,父母催小赵回家过年。为了不
2、让父母生气,还未过年,小赵早早地回到了老家。第二天,老两口神神秘秘地对儿子说,为庆祝儿子回家过年,全家一起上馆子吃饭。 “我当时就觉得奇怪,我妈向来是很节俭的,而且说是全家人去,但到了饭馆就只剩爸妈和我三个人了。 ” 小赵心里隐约感觉不对劲。果然不出所料,刚点完菜,一位 20 多岁的女孩就过来了。姑娘姓王,是我们隔壁村的。 “我当时惊得目瞪口呆,完全没有一点心理准备。其实那女孩还行,但我却根本没有感觉。没坐一会,我就找了个借口跑开了。 ” “回去之后,我妈边哭边说如果你不快点结婚,我就死给你看! ”小赵说, “看到我妈这样,情急之下我就撒了个谎说,其实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只是时机未到不方便带回来
3、。我妈这才破涕为笑。 ” 由于工作繁忙,小赵也就忘了这回事。一转眼,到了今年春节,老两口说今年无论如何也要到北京和未来的儿媳妇一起过年。小赵一听,就急了。 “当时真的头大了,上哪去找个媳妇给他们。后来,一位客户告诉我,他妈妈经常给人牵红线,问我要不要相亲。我急中生智,干脆就租个女友给他们看吧。 ”小赵随后找到了那位客户的母亲李阿姨,向她说明了情况。李阿姨很爽快地就答应了下来, “这事包在我身上” 。第二天,李阿姨便给小赵介绍了女孩晓菲。 晓菲今年 30 出头,因为太挑,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听小赵说想租位女友春节期间给父母看,一天 200 元,心想反正也没事做,赚点外快也好,再说自己很“彪
4、悍” ,小赵也不敢对她怎么样。晓菲说,第一次见面,觉得小赵很老实,但对他没有什么感觉。于是,两人商量好,等小赵父母来了,晓菲就住在小赵家,装成是小赵的“女友” 。 小赵的如意算盘是:父母在北京玩四五天,他就以工作为由让假女友出差去外地,然后就“拜拜” 。可人算不如天算,假女友心灵手巧,讨得全家人喜欢。小赵母亲直言,刚进家门,晓菲便叫“叔叔、婶婶好” ,喊得她和丈夫心里美滋滋。 “这儿媳算是选对了!”小赵父亲说,晓菲非常勤快,洗衣、做饭、打扫卫生什么都做,还陪老两口逛天安门,深得老两口喜爱。 大年初一,一家人到饭店吃团圆饭。爸爸要晓菲喝白酒,想到假女友之前提出不喝酒的要求,小赵便全力阻止。就在气
5、氛尴尬时,晓菲站起来:“祝您二老蛇年快乐!”她端起一杯白酒先干为敬。晓菲酒醉醒来,看见小赵在给她的额头擦汗,旁边还站着他母亲,她很感动。为了装情侣,晚上他们同住一个房间,但小赵睡地板,晓菲睡床上。小赵非常尊重她,从未有过什么不好的念头。 “他还把厚的被子给我盖,自己只盖个薄的,这让我觉得他很绅士。 ”晓菲说。 “我也有这样的感觉。 ”经过几天接触,小赵对这位假女友有了好感,决定假戏真做。大年初三一早,小赵约晓菲到王府井步行街吃小吃,感谢她在“出租”阶段的表现。他将一张纸条给她。晓菲打开一看,上面写着:“你愿意成为我的女友吗?”晓菲有点害羞,没说话。见晓菲没有太大反应,小赵觉得有机会,马上说出一
6、大堆理由。 晓菲说,最初她没有答应,一来,她是冒充的,还收了 2000 元钱;二来欺骗了对方父母,她害怕说出真相后,大家不接纳她。小赵不仅承诺主动向父母坦白一切,还买来 99 朵玫瑰,当着父母的面送给晓菲。小赵父母跟着附和:“嫁给我们家小赵吧。 ” 大年初四,晓菲给小赵发了一条短信:“我愿意。 ”晓菲觉得应该给彼此一次机会,不管以后是否能结婚,至少现在他们都想尝试在一起。小赵说他们的爱情由租开始,但很真实。他坚信,只要真诚相待,肯定能修成正果。小赵的父亲坦言,虽说儿子和女友的恋爱过程是从谎言开始的,但结局是真实的,说明他们有缘。他和妻子不反对,希望两人早成正果。 赔了“夫人”又折兵 “电影合约
7、情人你看过吧?讲的就是租女友回家见父母的故事。我也尝试了一次,可没电影里的男主角幸运。 ”志强一提起“租女友”的事便连连摇头。志强和租来的“女友”为奶奶祝寿期间,不仅让“女友”白白收走了亲戚朋友的数千元红包,还因酒后与“女友”发生了性关系,被索要 3000 元。 在城市打拼了近 10 年的志强,决心事业没有成就就不找女朋友。然而,志强的想法却急坏了父母,志强每次回家都要面对父母亲戚一大家子人的“盘问” ,大家说眼看着周围比他年纪小好几岁的小伙子已经抱上了孩子,可志强的儿媳妇还没有个影子,催他赶紧找个条件相当的姑娘定下终身大事。 去年 5 月,是志强奶奶 80 岁的生日。 “我从小由奶奶一手带大
8、,怎么才能让奶奶高兴呢?”眼看着快到奶奶过生日的日子,志强买了一堆礼物,揣着攒下的积蓄准备回老家,可他知道,这些东西都不是家人最想要的礼物,因为几天前父亲又来了电话,告诉他什么都不用往家带,只要带回去一个儿媳妇就行,志强的母亲最近身体不大好,要是看儿子的终身大事还没着落,一上火恐怕病情要恶化。志强当时一着急就撒了谎,说自己在这边已经有了女朋友。没想到父母一听大喜过望,一定要志强无论如何将姑娘带回家看看。 一个偶然的机会,志强在网络上发现,当前“被催婚族”很多会通过租“女友”回家的方式来让父母高兴。几经思考后,志强在网上发帖,将自己的 QQ 签名改成:“想租个女朋友!”表达了自己想租个女友回家的
9、想法,承诺每天支付对方租金 200 元。没过几天,一名叫“小燕子”的女网友将志强加为好友。志强告诉了“小燕子”想“租”女友回家陪奶奶过生日的想法,并称往返的路费、吃住等所有费用都“包干” 。 “小燕子”自称 23 岁、刚刚大学毕业正在找工作,愿意扮演其女友回家。两人协商后签订了一份协议,志强保证不强迫“小燕子”做任何事,如果牵手、拥抱超过 10 次,均另外支付 100 元报酬。此外,两人还签订了表现默契、让父母满意等合作细节。 然而,事情却远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志强的父母一眼就看中了儿子带回家的“女朋友” 。除夕夜吃过年夜饭,叫过“爸、妈” ,母亲就塞给了“小燕子”2000 元钱作为见面礼
10、。 “小燕子”接了过来。志强说,自己当时看了干着急。之后,志强爷爷、大爷、叔叔也都给“小燕子”塞了钱。 “钱都是直接给她的,我不知道到底是多少” 。中午吃饭的时候,志强找机会对“小燕子”说:“到了石家庄,你把亲戚给的钱都交给我。 ”“小燕子”笑着说:“我头也磕了,长辈也叫了,这些钱是我挣的,不给。 ” 回到老家见着亲朋好友, “小燕子”表现得很“专业” ,嘴巴很甜,待人接物也算周到。就是在谈到她的工作、生活细节时,常常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一会说自己是小学老师,一会又说还在学校读书;一会说老家在四川,一会又说自己是江浙人喜欢吃甜。 “她一高兴就会把先前想好的台词忘掉,听得我一身冷汗,时刻绷着
11、根弦,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出来帮她圆场,让我感觉比工作还紧张。 ”说起那几天的经历,他有些心慌。志强不能忍受的还有“小燕子”拿到红包后就忙着和邻居们打牌,对家人的态度也渐渐冷淡起来,这让原本想通过带个女友回家一尽孝心的志强,很是尴尬。 白天应付长辈累,晚上回到房间也不好过。按“合同”约定,两人住在一个房间, “小燕子”睡床,志强睡沙发。父母让志强带“小燕子”去姑姑家“走亲戚” 。姑姑看到侄儿的终身大事有了着落,就摆酒款待志强和女友。二人当晚就留宿在姑姑家,后来糊里糊涂地发生了性关系。 第五天,志强与“小燕子”在家人的祝福声中回到了广州。本以为此后可以相安无事,却不想“租友后遗症”一件一件接踵而来
12、。待志强结算报酬时, “小燕子”却要他多付 3000 元,因为两人发生了关系。 “牵手都要给钱,发生了关系当然更应该给钱。 ”这让志强无法接受,因为协议中并没有约定发生关系后的处理方法,而且发生关系也是经“小燕子”同意的。这 3000 元自己应该付吗?这不就是性交易吗?不过,志强最终还是支付了“小燕子”3000 元。 不久后,志强又接到了叔叔和舅舅的借钱电话,原来“小燕子”在老家时,把志强说得有钱有权,引得不明实情的亲戚们纷纷上门求助,弄得志强很是为难。 “我哪有做什么生意,都是她为了哄老人们开心瞎说的,现在我都解释不清了。要是家里人知道女朋友是租来的,会气晕的。”志强无奈地摇头。 此外,最让
13、志强预料不到的后遗症还是“交友障碍” 。半年后,好不容易认识的女友无意中得知他曾“租”女友回家过年,坚决地同他分手了。女孩认为志强的人品有问题。 “以前认为这种征友方式很另类、很好玩,其实,事后仔细想想就觉得很无聊。 ”志强无奈地说。单身的志强下定决心,无论家里再怎么催促,一定要找一个真心相爱的女友,才带其回石家庄老家。 这种“真情”永远不懂 租个女友回家过年,看上去有些荒诞,但细想一下却是无奈之举。这些“剩男”的心态可归纳为如下四点:一是了却父母的心愿;二是避开乡里乡亲或街坊四邻的闲言碎语,好像“这么大了还没结婚,是不是有病啊” ;三是为了避开父母强制给自己介绍对象,怕父母在老家给自己相好了
14、对象,又不便明着反对,就想到了这一招;四是为了虚荣,过节回家不带女友见父母,觉得自己脸面上也挂不住。这种方式一旦开始,就意味着撒谎的开始,接着将面临继续编谎圆谎的压力,还有性、心理、以后的婚姻等更多问题。 就“租女友”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河南省淅川县法院院长丁建民认为,这种男女双方之间的协议属于雇佣合同,人们不应把“租女友”这种“善意的谎言”作为违背社会公德的“恶意”行为,子女为了安慰父母做出这种不得已的举动,相比不顾父母感受我行我素的人要更具孝顺之心。既然租“女友”合同有其“ 市场” ,就应确定其合法地位,这样才能在发生纠纷时更好地进行调整。虽然如此,丁院长也表示,这种“租女友”的合同或者说
15、行为存在很大的风险和安全问题,因此他并不赞成这种做法。 首先,素未谋面的双方无法确定相互之间的安全性。实践中,大多“租女友”或“租男友”回家过年的双方往往是相互不认识的,如果是经朋友、同学介绍的尚可,倘若是通过网络或婚介公司介绍的,其危险性就比较大,一旦发生人身或财产的损失,可能连对方的线索都没有,及时维权更是难上加难。其次,仅凭一纸合同很难较好地约束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纠纷处理。 “租女友”合同是人身合同,被雇佣人的劳务内容在事前很难详细确定,既然假扮“女友”就要处理一些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形,比如说,父母、亲戚给的红包怎么处理,父母、亲戚有“过分”的要求如何应对等等,一旦发生纠纷,证据也很难采集,
16、仅能依靠双方的诚信程度来解决,外力很难介入。最后,实情一旦败露对双方及家庭的打击和影响较大。租女友者往往迫于长辈的“唠叨”和“催婚”才采取了如此方法应对,一旦让长辈知情将无法承受如此打击;另外,事情败露后,对双方的个人声誉还会造成无法估量的影响。 河南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主任唐军也认为:租女友回家过年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即便真的有人应征,双方之间达成的“租赁合同”也是无效的。首先,标的物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的基本原理,人身不能作为债权的标的物,也就是说人的身体是不能拿来出租的,因其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以人身为标的物的租赁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其次,履行协议违反婚姻法。男方提出与“女友”
17、必须同处一室,即使像其保证的那样不会乱来,但事实上“同处一室”就是非法同居。再次,被租“女友”无权得到“礼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租“女友”取得“礼金”是存在法律瑕疵的。 重庆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婚恋专家周小燕则表示,租个女友回家,假女友变成真女友,其实是恋爱进步的一种表现。她说,比如相亲,很多人是戴着面具,把自己坏的一面收藏起来,只表现出最好的一面,这是不真实的。租女友,正因为是一种合同上的交易,两人在一起表现的是最真实的自我。这种行为,能够让两个人从最初就活在真实中,如果假戏真做,这种爱情最后结婚的可能性,肯定大于传统的相亲。周小燕认为,这是一种新的交友或相亲方式,没必要用传统和道德的眼光审视它。 在男女恋爱问题上,我们提倡的是真诚相爱,制造虚假的爱情,既充满了铜臭,亵渎了神圣的爱情,又容易产生由此引发的祸端,这种自导自演的“真情”我永远不懂。有句歌词写得好,爱情不是你想卖、想买就能卖(买) 。 “租女友过节”虽然略带善意,但终究是谎言,还需慎用。在忙碌的生活工作中,找一份真正属于自己的爱情,牵手回家,这才是对父母真情的回报。 编辑:程新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