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综合实践活动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3-9年级和普通高中阶段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素质教育,有效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特制定本纲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一)综合实践活动是一门引导学生从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现问题,开展多样化的实践学习,注重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的实践性课程。开设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必须结合我国国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着眼于提高国民素质;必须转变教育观念,坚持素质教育方向,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二)综合实践活动的总目标是:引导学生在实践学习中获得积极体验和丰富经验,形成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体验并初步学会问题解决的科学方法,具有问题意识,发展良好的科学态度、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形成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个性品质。综合实践活动的具体目标包括:亲近并探究自然,增进对自然的认识,逐步形成关爱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社区和服务社会,增进对社会的认识与体验,